有序推动煤炭减量替代,巩固“禁煤区”成果,大力推广适用洁净燃料和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逐步实现全省范围散煤清零。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因地制宜推广“煤改气”。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禁煤区内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目标要求,持续推动禁煤区内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关闭退出,目前我省禁煤区内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全部清零。四、加强工业节水减污。
三、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除完成15572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外,提出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依法划定为“禁煤区”,落实运行补贴资金,加强清洁取暖设施运行维护,防止散煤复烧。
★ 面源污染管控1、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
累计完成205台1083蒸吨煤改气治理任务,在城区划定166平方公里的禁煤区,并在天然气管网范围内推行“煤改气”,实现区域内燃煤锅炉“清零”,主城区煤改气在北方城市率先清零。
一、项目基本情况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北新庄村、小史家口村、庄窠村、新庄村、南新庄村、禁煤区等合计1048户采用太阳能+生物质锅炉取暖。采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6℃。
年底前,在各县(市、区)“禁煤区”开展散煤复烧专项检查。在移动源管控方面,加强中重型柴油货车管控。太钢、二电、美锦钢铁货运车辆必须使用国六标准车辆。
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禁煤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具体落实到县、乡、村及户)。加大山区散煤治理力度,持续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三)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运输、加工、销售、使用煤炭;“禁煤区”外清洁能源暂无法覆盖的偏远农村地区,必须使用清洁煤,坚决杜绝使用劣质煤。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禁煤区”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边远山区应使用洁净型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