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专项资金5973.5万元,专项用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及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等方面支出。详情如下: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良好水体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清算以及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其他重要事项等。(三)土壤污染防治。
附件: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8日1、水污染防治和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000万元)分配方案2、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分配方案3、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各市(州)之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式原则以资金补偿为主,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利用等。...按照“早建多补,不建不补”原则,省级财政通过统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或省级专项资金等,对及时制定辖区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并组织实施的市(州)进行奖补激励,奖补实施期限2024—2026年。
(1)水污染整治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重点涉水行业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规模化养殖场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一、水污染防治和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类补助资金6510万元,拟安排项目7个,分别为:(一)汕头市金平区梅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升级改造及修缮工程拟分配资金110万元;(二)汕头市南澳县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拟分配资金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晋财资环〔2023〕118号)下达2023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3282.6万元,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488万元,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5万元,农村污染防治资金1170万元;《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1号)、《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6号)等文件精神,并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函》(
》(财资环〔2022〕117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3〕35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30015万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