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
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输水干线1公里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实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3.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加快实施现有煤电机组提标改造,积极稳妥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大力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
2017年8月,大冶市对“散乱污”企业开展综合执法行动。该市还地桥镇某碎石厂因无证无照、粉尘污染严重被要求关停。
对“散乱污”砂石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存在违法占地行为的建筑石料制造企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二)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标准化企业建设。
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工业园区、发改局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工业园区、发改局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十三五”期间,累计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131家。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比例分别为0.61%和4.82%。绿色交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科局2、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坚持分类处置,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二)深化工业企业治理1、全面推进焦化、钢铁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