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不免除其法定污染治理责任和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其他税费的义务。...排污单位在排污权有效期内对有偿取得的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抵押等权利。排污许可证应当作为排污权的确权凭证和排污权交易的管理载体。
第十六条排污单位排污权闲置超过1年的,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闲置期超过3年的,其闲置的无偿使用的排污权指标由政府收回;有偿使用的排污权指标由政府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基准价统一回购。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排污权租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排污权租赁,是指排污单位将有偿获得的排污权以租赁的形式临时出让给其他排污单位使用的行为。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时,参照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历史成交价及2倍的政府指导价决定协议转让价格或竞拍底价。08问:市级储备库总量指标使用条件?...答:现阶段建设项目收储和使用的水、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8种。03问:项目落户与审批环节中,何处需要使用排污总量指标?
,积极调动企业治污减污的内生动力,实现排污减量化、生产绿色化,使排污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行、有序运转,实现资源有限、使用有偿、交易有市、改革有效的目标。...)和印刷(纸制品及塑料制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三)建设项目5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停止建设放弃使用的排污权;(四)政府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排污单位间接削减形成的富余排污权;(五)其他可纳入回购的排污权。
第二章 认定条件第八条【基本条件】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可申请可交易排污权认定:(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二)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但以有偿方式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排污单位破产、关停、被取缔或迁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闲置排污权,建设项目5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停止建设放弃使用的排污权,以及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权,无偿取得的,市级政府无偿收回建立储备,有偿取得的,市级政府有偿回购建立储备
第二十一条【执法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排污权使用的生态环境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解...(二)有偿和无偿取得排污权并存的,应明确有偿和无偿取得排污权对应的生产装备、排污口,分别进行计算。
第二章 价格管理形式 第五条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供求状况,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