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全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保障工矿企业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工矿企业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环境管理
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发布农用地、污染地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等部门规章,制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系列标准规范。制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地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期公布重点单位名录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制定更新本行政区域重点单位名录

》《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四川省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土壤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期公布重点单位名录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按年度制定更新本行政区域重点单位名录
加之先前已经发布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些规范共同构成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实施建设用地重点监管与准入管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以工矿用地等为主要对象,除严格防范新增污染外,与农用地不同的是,对被污染的建设用地需实施准入管理,即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对调查中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督促其参照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上传国家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和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