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土壤环境防治,土壤环境安全水平提升。高质量完成重点污染源详查,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工业炉窑等单位的污染防治。加快移动源污染防控,强化柴油车尾气污染整治,全市公交车电动化率100%。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扬尘防控“6个100%”要求,有效遏制城市扬尘污染。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支队要督促纳入名录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按照《湖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要求,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做好信息公开
、流失、扬散,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湖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要求,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进行信息公开
强化重点监管企业监测监管,建立及动态更新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组织签订土壤污染责任书并开展自行监测。向上申请专项资金500万元,开展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
按照动态更新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设施防渗漏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降低工矿企业污染农用地土壤风险。
核查重点行业企业68家,调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6家,确定疑似污染地块3块,排查涉镉重金属行业企业2家,依法严格监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11.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湖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
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培训,有效提升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建立了重点监管企业及其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制度。强化土壤环境执法,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促进土壤生态环境高效管理。
附件:2022年肇庆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公示名单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7日...公告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21条、《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3号令)第5条,结合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现对肇庆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流失、扬散,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湖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要求,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