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2号)》、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
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2号)》、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
指导3家水泥窑硅铝铁质固废替代原(燃)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和废线路板行业利用单位顺利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参考其他省和兄弟市危险废物豁免利用管理要求,同意3家危废利用单位利用危险废物过程豁免
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定规则及运行机制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总体上,金华市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同时存在类别分布不均、能力结构性失衡等特点,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单位负荷率偏低
“白名单”企业接收来自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以及其他与我省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协议的省(区、市)指定类别、指定数量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的,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
“白名单”企业接收来自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以及其他与我省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协议的省(区、市)指定类别、指定数量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的,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定规则及运行机制(试行)〉的函
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是《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培育的危废利用处置项目,也是重庆能源集团转型发展重点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发展政策鼓励要求,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缓解重庆现阶段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的矛盾
关于印发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2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