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
根据《公告》,2023年广东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申报产生量725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184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543万吨(含利用处置2022年底贮存量),年底贮存量36万吨;全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出 38 万吨,跨省转入9万吨,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仅388万吨。2024年前10个月,全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申报产生量619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 145 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476万吨,9月底贮存量28 万吨。而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达到1330万吨/年(不含豁免管理),收集能力313万吨,实际利用处置量仅313万吨,收集量25万吨。
据分析,广东省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