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5日至27日陆续进驻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各督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围绕督察方向,突出督察重点,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方法,认真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聚焦问题,积极投身下沉督察工作。
各督察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督促被督察市(地)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9月2日,各督察组共受理群众举报318件,其中举报电话297件,举报信21件。与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案件232件,其中举报电话214件,举报信18件。交办被督察市(地)办理220件,被督察市(地)办结22件,在当地媒体公示或公开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