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固原市发现,固原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用残膜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堆放、焚烧、填埋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一、基本情况
目前,固原市建设有1座生活垃圾发电厂、8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53座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93个农用残膜回收点。城市生活垃圾大部分运送至生活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乡镇农村生活垃圾部分仍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全市没有建设规范的消纳场,基本处于无序倾倒、随意堆放的状况。
二、主要问题
(一)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督察发现,固原市部分县(区)城市周边、渠道、农村乡镇一些空地、冲沟内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等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直接倾倒在河道边坡,与水面直接相连;有的地方倾倒时间较长、数量较大,长期未作处理。
(二)农用残膜回收不到位治理不彻底。固原市共设立93个农用残膜回收点,大部分农用残膜能够及时回收。但督察发现,在回收管理、跟踪落实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部分县(区)还存在大量农用残膜堆积在田间地头的现象。在原州区黎家河河道边、西吉县葫芦河河道边、隆德县宁夏中普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侧地边等多处都发现存在多年农用残膜堆积未收集处理的情况,造成环境污染。
(三)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不力。固原市和各县(区)目前均未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城镇周边空地、河道边坡、冲沟等地存在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填埋等现象,有的利用植被和山体作掩护倾倒在沟壑中,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督察还发现,固原市在2023年全区开展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乱堆乱放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也未深刻汲取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的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典型案例的教训。
三、原因分析
固原市和各县(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识还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保意识不强,责任传导不力,未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用残膜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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