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委托运营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4】0011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YG(醴)2023-084
4、采购项目预算:总服务费用:4454万元;年度服务费用:2227万元/年(其中渗沥液单价不超过89.96元/吨、膜下水单价不超过56.71元/吨)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2024年07月19至2026年7月18日止)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以一年期合同金额为准);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保证供应商履约质量,要求提供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承担过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全量化处理(生化+芬顿)工艺类似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并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后3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彭亮、陈启彪、洪林
2、电话: 0731-2303873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湖南省醴陵市青云北路30号
(3)联系人:杨海根
(4)邮 编:412200
(5)电 话:1307700017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栋1单元203室
(3)联系人:彭亮、陈启彪、洪林
(4)邮 编:412200
(5)电 话:0731-23038733
(6)电子邮箱:544603929@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280095
(4)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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