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两个督察组,于7月19日至8月12日同步对沧州市、衡水市开展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按照工作安排,梳理形成4起典型案例,涉及沧州市2起,衡水市2起。
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一是沧州市部分坑塘沟渠成为纳污“储罐”,对近岸海域水质造成威胁。督察发现,沧州市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不作为,日常巡河流于形式,部分县(市、区)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雨污分流改造有短板,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不到位,部分坑塘沟渠藏污纳垢形成黑臭水体,污染入海河流。二是沧州市扬尘治理有短板、监管有弱项,成为顽瘴痼疾。督察发现,沧州市部分县(市、区)扬尘管控机制运行不畅,末端落实不力,工作标准不高,导致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呈现“断崖式”下降。三是衡水市农村水污染治理短板突出,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督察发现,衡水市部分县(市、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健全,农村黑臭水体禁而不绝,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而不用、用而不维、维而不实,未发挥应有作用,河湖长制流于形式,河道“四乱”问题尚未根治,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四是衡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乏力。督察发现,衡水市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不力,日常管理浮于表面,排查整治不彻底,群众信访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严重影响城乡人居环境。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市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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