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山西省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确保环境质量监测、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地面动态斑块验证、现场核查、管理资料评审等各环节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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