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详情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04月10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07日
湖南生态环境04月03日
湖南生态环境04月0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03月29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15日
太原市人民政府02月23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02月22日
延边州人民政府01月08日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01月0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9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04月01日
襄阳市人民政府03月14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03月08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02月20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02月05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01月08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06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3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9月27日
中国能建04月10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3月08日
北极星电力网02月04日
北极星固废网02月01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1月31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月30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月25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月05日
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01月03日
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01月02日
扬帆龙城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