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信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重大活动期间都应全面谋划有序开展错峰生产。对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的区域将采取重点错峰生产管理。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的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水泥生产企业,3-5月份集中开展错峰停止生产,其余州(市)分季度完成。昭通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行政区域内的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天数基数100天;怒江州行政区域内的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天数基数130天;其余地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天数基数150天。错峰生产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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