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目标到2023年各项指标和申报条件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考核要求,2024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市域空间发展布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区域生态系统保育与生态功能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果,林草覆盖率增加到50.03%,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生态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得到普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并把“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同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宜宾市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素有“长江首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的美誉。全市区位优势突出,生态本底良好,自然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历史文化浓郁,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关键区域、长江黄金水道的起点和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长期以来,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万里长江第一城,首先必须是生态第一城”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宜宾市视察,提出“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宜宾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以下简称《规划》),统筹和引领全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规划》范围为宜宾市全域。规划基准年2021年,创建达标阶段2022-2024年,巩固提升阶段2025-2030年。本《规划》为具体措施和方向导向相结合的开放性规划,需定期评估探索试点,根据实施成效适时修编。本《规划》按程序报批后由宜宾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是指导宜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特征
宜宾市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是万里长江第一城。幅员面积13283平方公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岭谷相间,平坝狭小零碎。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多年平均温度17.5℃,平均降雨量1150mm。以长江为主脉,大小溪河有600多条。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覆盖率49.92%。有红豆杉、梓叶槭、大熊猫、云豹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78种。
宜宾市水能、矿产、旅游、文化、农产等资源丰富,区位和交通优势突出,是国家规划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市原有产业结构以白酒和煤炭构成的“白+黑”产业结构为主,电子、氯碱化工、有机化工、造纸、轻化工等产业并存。“十三五”期间,宜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形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智能轨道交通等主导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旅游业等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全市户籍总人口550.5 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经济实力位居四川省前三,先后入围中国城市GDP百强、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百强。
二、建设基础
宜宾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树牢上游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保持良好。
(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按照中央和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宜宾市认真落实《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宜宾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宜宾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21个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宜宾建设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以及大气、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等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机制,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贯穿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经济发展等各领域、各环节。
(二)生态建设纵深推进
宜宾市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先后开展美丽乡村植竹造林、美丽城镇竹林景观打造、宜长兴“百里翠竹风景线”示范等大规模绿化行动,完成营林面积335.6万亩。以长江、金沙江、岷江干支流和南广河、越溪河等河网绿化为重点,建成林带林网4000公里,森林覆盖率49.92%,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市山体生态修复,实施中心城区“六山”保护、“绿化翠屏”等项目,完成山体生态修复369公顷。全市不断强化长江流域在宜宾境内的全域生态保护工作,禁捕退捕任务全面落实,增殖放流国家重点保护及珍稀特有鱼类800余万尾,修复治理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225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0平方公里,建成长江生态廊道80公里,生态修复成效先后9次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三)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宜宾市狠抓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全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较“十三五”时期有明显改善,2021年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的平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17.0%和63.6%。“三江九河”水质状况总体良好,纳入国家、省地表水考核的22个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中心城区、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8%,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市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宜宾纸业、红星电子、宜宾天原3家企业老厂址及黄桷庄电厂场地2500亩土壤治理修复及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圆满完成省政府“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目标考核,超额完成“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下降目标任务。
(四)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宜宾市深入开展“城市双修”,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两拆一增”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大力推动建成区风貌整治工程,城市形象明显改善。全市1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97%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累计420个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1236个,97%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城市公园97个,绿道335公里,建成区绿地率41.74 %,人均绿地面积14.52m2,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入选全省首批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城乡人居品质不断提升。
(五)绿色经济蓬勃向上
全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定数字经济新蓝海和绿色新能源“一蓝一绿”两个发展赛道,积极拓展新领域,持续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全市淘汰落后产能841万吨/年,小煤矿矿井88个,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培育了门类齐全、装备先进、富有活力的绿色经济增长源。成功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31个、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26种、省级节水型企业14户、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1户,被国务院表彰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城市。2021年全市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9%,服务业生产总值位居全省第3位,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由全省第4位上升至第3位,实现近20年来的历史性突破。
三、有利形势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发展主旋律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建设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强调“生态环保任重道远”,要求“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必将推动宜宾市绿色发展,高质量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
(二)社会经济发展多重战略机遇叠加
“十四五”时期,国家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全面建设陆海新通道,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将四川发展推向深化区域合作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前沿。宜宾在全省“一轴两翼三带”区域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经济总量、产业转型、科教支撑、交通枢纽、开放平台、发展环境等优势将全面释放改革红利,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三)生态文明建设在宜宾市形成合力
随着宜宾市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不断增加,洁净的空气、水,绿色的生态食品已成为日益重要的民生问题,公众对环境的支付意愿显著提升,对生态产品的渴求愈加期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宜宾视察并做出重要指示,精准地指引了宜宾市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宜宾“长江生态第一城”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四、面临挑战
(一)如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
当前宜宾市产业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城镇人口总量快速增加,广大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受固有发展模式惯性较大等制约,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传统的化工、水泥、食品、造纸、煤炭等高排放高耗能产业污染负荷仍占较大比重,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口高度聚集,对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的需求不断增加,新增资源环境压力和新型环境问题将逐渐显现,如何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守住一江清水向东流,是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如何探寻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途径
宜宾市较长时间以来,深度依赖“一黑一白”(煤炭、白酒),资源外延发展的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扭转,节能降耗压力巨大,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尚未完全健全,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以四川省首个省级新区三江新区为主要载体,宜宾市推动与成都、重庆双核的深度合作,不断壮大新兴绿色产业链,主动承接东西部产业转移,积极发展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联合打造制造业集聚区,为宜宾市带来发展机遇,也产生新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面临如何把好环境准入关口,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因城市建设、经济发展而下降的挑战。未来如何在严格的生态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下,如何充分利用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将生态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的绿水青山转化路径,是宜宾市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如何建立匹配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体制
目前宜宾市生态制度体系、执法监管机制和治理能力体系还有待健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员机制、激励机制、宣传教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探索建立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考核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素质、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还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如何平衡新形势下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疫情后全球主要经济体面临增长压力,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既有的全球产业分工和产业链格局有割裂风险,经济复苏的任务艰巨。宜宾市正处于打造现代工业强市的关键期,如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中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这也是现阶段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五、建设优势
(一)生态地位重要,自然生态优良
全市气候温润,山水秀美。作为长江首城,生态系统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25处,是我国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和长江上游关键生态屏障区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森林覆盖率49.92%,国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资源禀赋突出,发展潜力巨大
境内溪流纵横、山脉延绵,旅游资源富集、类型多样、品质高端,拥有国家级旅游资源6处,蜀南竹海、兴文石海蜚声国内外。物产丰富,茶叶、酿酒专用粮、蚕桑、油樟、竹产业综合产值均居全省第1位,肉牛、生猪出栏量居川南地区第1位,早春蔬菜、特色水果等在全省优势突出。文化资源丰富,有长江文化、酒文化、僰苗文化、抗战文化、民俗文化等。丰富的人文、旅游和农业等资源为宜宾市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绿色转型显著,产业能级跃升
全市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提质增效白酒、化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壮大动力电池、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2021年,全市三产比例调整至11.3 : 49.8 : 38.9,三产比值居于全省前列,战略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产业经济发展各方面,产业转型发展取得重大成效。
(四)城市形象良好,人居环境舒适
利用“三江九河”的良好自然生态资源,不断提升全域人居宜居度。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拓展到168平方公里,建成贯通翠屏、叙州、临港和南溪等5区县约68公里绿道,大地坡公园、金沙江湿地公园等一大批生态绿地竣工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及周边36个山体得到生态修复。建成区绿地面积10163.49公顷,绿化覆盖率41.74 %。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8%,80%以上村庄具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97%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五)创建成效显著,建设基础扎实
全市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翠屏区、长宁县、兴文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并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高县、筠连县、珙县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核查。宜宾市相继成功创建国家、省级生态乡镇88个、省级生态村27个、生态小区130个。全市10个区县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已有9个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十九大以来,长宁县、翠屏区和兴文县正式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长宁县、南溪区和筠连县等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夯实了基础。
六、存在问题
(一)生态环境局部脆弱,保护治理难度较大
全市自然地貌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南部、东北部低山、深丘地区地形破碎化严重,夏季降雨量集中,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水土流失面积较大,30%以上的国土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乌蒙山区的兴文县、珙县部分区域石漠化防治依然较为严峻。森林生态系统林种结构单一、林分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有待提升。珙县洛浦河、筠连县镇舟河等部分小流域水质难以全年稳定达标。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面广,整治难度较大。
(二)风险防范任务较重,环境质量仍需提升
全市高耗能、高排放的化工、食品、建材、印染等行业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结构性污染在一定时期仍将存在。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但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于污染物消纳和扩散,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压力较大。城市沿江发展,个别产业布局近水靠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及城镇交错,“三江”水生态安全压力巨大。重金属、化工企业等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土壤等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问题亟待解决,页岩气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应对能力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压力叠加的关键期,还清旧账、不欠新账的要求是现阶段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经济质量总体不高,绿色发展任重道远
全市依然面临经济总量较小,人均水平较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绿色发展动能不强等问题。新兴产业的整体比重仍偏低。全市现有产业体系多处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配套产品多,终端产品、大型成套装备少,产品附加值偏低。现有工业能源、原材料利用效率较低,节能降耗压力大。传统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仍占主导地位,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文旅资源创新性开发利用不够充分,资源向资本的转化能力不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还有差距。
(四)体制机制尚需完善,治理能力相对薄弱
宜宾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仍较薄弱,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化、宣传、污染源在线监控以及应急管理等综合监管能力尚未完全形成,生态环境监管、监测和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尚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野蛮施工、破坏生态、偷排漏排、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最严密、最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加强和进一步细化落地。跨区域、流域的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健全,生态文明长效机制亟需完善。人才短板突出,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社会治理智慧化程度不高。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有待加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多元共治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生态安全,倡导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健全生态制度,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将宜宾打造成为绿色发展引领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支撑宜宾市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二、规划原则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围绕长江生态第一城的建设目标,谋划未来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战略布局、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化工、食品等传统行业改造,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竞争力,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中求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中谋崛起,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宜宾市土地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差异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管控要求,分区控制,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按照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观点,对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进行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着力解决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勇于探索,积极实施市域生态经济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推进行政、生态、文化和社会管理创新,构筑充满活力、更富效率的体制机制,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注入内生动力。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协作机制,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示范引领,促进公众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和社会风尚,深入、扎实、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宜宾市辖区,包括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和屏山县,幅员面积13283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以2021年作为基准年,规划期2022-2030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创建达标阶段:2022-2024年。2023年,宜宾市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全域生态系统健康、生态风险可控可防、人民群众满意度高。2024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5-2030年。全面建成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全面好转,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的幸福美丽新宜宾。
五、战略定位
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在山青水绿、田沃湖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努力把宜宾建成万里长江生态第一城、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区。
六、规划意义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央、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惠及长江中下游乃至整个流域的责任担当;是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行动。
七、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宜宾市区位、生态和产业优势,以国土空间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宜宾贡献;突破资源束缚、破解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高绿色发展质量,打造具有绿色竞争力的产业;提升生态生活空间宜居度,推动生态文化观念深入人心,把宜宾市建成生态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都市风貌与山水风光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长江上游类似区域提供示范样板。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创建达标期(2022-2024年)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各项指标和申报条件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考核要求,2024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市域空间发展布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区域生态系统保育与生态功能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果,林草覆盖率增加到50.03%,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生态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得到普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期(2025-2030年)
在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要求的基础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城乡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稳定共生,山水相融、城景交融、水净气清、城乡融合的城市外在形象进一步彰显,富庶安宁、精致大气、绿色低碳、和谐包容的城乡内在品质进一步形成,蓝天白云、绿水青山、鸟语花香成为常态,优质生态产品不断丰富,宜宾市迈入生态文明新时代。
八、建设指标
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生态〔2021〕353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1年修订版)等要求,结合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实际,确定规划指标体系由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36项指标组成(表2-1)。
目前36项指标中,已达标指标31项。相关责任部门将进一步夯实责任,通过项目实施、严格管控、监督执法等巩固成效,确保已达标指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未达标指标5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等,将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达标。
表2-1宜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
第三章 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国土空间管制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
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高质量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进行差异化配置。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维系生态系统完整性;保障农业空间,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彰显戎州田园风貌;优化布局城镇空间,凸显良好城市空间形态。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强化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市特色等领域间的衔接。
(二)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依据宜宾市自然禀赋、人口分布和产业布局,构建“四屏三廊多契”生态安全总体格局。“四屏”即市境内东部老君山,南部红岩山、大雪山、僰王山等中山、高山区域,具有固碳释氧、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游憩景观、涵养水源等作用,是宜宾市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三廊”即长江、岷江和金沙江,是宜宾市最主要的生态廊道,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过滤降解污染物、涵养水源和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多契”为生态价值突出的生态斑块,包括重要城市公园、湿地公园、大型绿地等,是人口密集区与周边山地的有效生态隔离,是防治城镇无序扩大的绿色缓冲区。
(二)构建总体发展格局
依托宜宾南北差异化的自然特征、以及沿江和沿轴带集聚发展态势,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川省等发展保护战略,构建市域“一带两区、一核三轴多点”的总体发展格局。
“一带”:即沿三江高质量发展带。坚持生态优先,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推进宜宾中心城区、屏山县城、江安县城的统筹布局和一体化建设。
“两区”:即南部山地生态涵养区和北部丘陵现代农业发展区。在筠连县、兴文县、珙县县域和屏山县、长宁县、高县、叙州区南部山区,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适度发展休闲旅游和特色产业。在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全域和屏山县、叙州区北部丘陵地区,大力发展粮油种植、特色果蔬等现代农业,推进高品质现代农业集聚发展。
“一核”:即宜宾中心城区。强化高端服务、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功能集聚,打造引领宜宾一优三高发展核心。
“三轴”:即宜自区域联动发展轴、宜高筠城镇集聚发展轴、宜长兴城镇集聚发展轴。落实南向开放、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等要求,强化宜自区域联动发展轴对宜宾、自贡、内江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作用。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培育宜高筠、宜长兴两条城镇集聚发展轴,不断增强宜宾中心城区对云南、贵州方向的辐射带动作用。
“多点”:除主城区外,形成多个市域次中心,即江安、屏山、长宁、珙县、高县、兴文、筠连县城。
二、构建全域空间管控体系
(一)严格国土空间分区管控
全面执行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宜宾市调整产业结构、规划产业布局、推进城镇化的红线底线,实现国土空间管控精准落地。
(二)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通过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开垦费等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户保护农田的积极性,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
(四)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
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评估修正工作,科学划定城市边界。统筹山、水、路、岸、城等空间要素,健全国土空间分类治理体系,各区县合理布局生态功能区,整合提升产业资源优势,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深度融合和联动发展。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制定分区准入正负面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制度。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三区三线”统筹划定规则的工作要求,积极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分析评估保护空缺,规范建立矢量数据,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内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严禁旅游无序发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结合“绿盾”专项行动,开展综合执法,利用好“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构建全覆盖执法监测监管体系。
(六)加大河湖岸线管控
统筹规划境内河湖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建立健全长江、岷江、金沙江、长宁河、南广河等“三江九河”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
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加快全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在重点地段(部位)、拐点等控制点设立地理界标,打桩定界,树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力争2024年前,完成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形成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图上有点、地上有标(桩)、信息入库。
(二)健全生态保护红线配套支撑体系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生态保护红线巡查制、现场核查制、分析报告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信息调查制度,做好管控区域内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等基础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夯实动态监管基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要求,合理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定期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时预警生态风险。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及时掌握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评价结果作为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修复
推动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采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在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
第四章 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一、坚持绿色低耗导向,做大生态工业
(一)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深入实施“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战略,全力打造现代工业“5+1”产业集群。充分把握宜宾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重大机遇,依托“一核三园”的发展格局,重点发展高捷工业园核心区;大力引进“高、新”企业,将高捷园区建成千亿级产业园区,将一曼新城打造成“产城互动”示范区。聚力发展以晶硅拉棒、切片、新型电池、光伏组件等为主的新能源光伏产业;重点发展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器械加工、装配式建筑装备、智能终端等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产业;以高性能复合材料、生物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以生猪养殖、肉制品、特色粮油精深加工、茶食品饮料为主的食品饮料产业,形成“1+3”主导产业集群。通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招引配套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引进稀缺、优秀人才和科研机构,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宜宾市工业发展重要增长极。
(二)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智能终端、信息服务等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向数字经济新蓝海、绿色新能源“一蓝一绿”优化转型,做大做强动力电池等绿色低碳产业。
动力电池产业。聚焦锂电池,推进四川时代和时代吉利动力电池、天宜锂业电池级氢氧化锂、宜宾锂宝正极材料、光原锂电正极材料前驱体、金贝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加快建成四川时代3、5期和时代吉利1期等项目,谋划四川时代7-10期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时代吉利2期项目落地。紧盯细分领域头部企业,引进落地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核心配套项目,着力构建动力电池“1+6”产业生态圈,加快打造“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智能终端产业。重点发展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为主的消费终端,以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等为主的智能家居,以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为主的行业应用电子设备,梯次培育企业梯队,推广智慧场景应用落地,全力打造鲲鹏生态,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极米、朵唯、苏格、康佳等企业,提高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引导企业结合物联网场景应用,高水平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国内重要智能终端生产基地。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中国中车集团和中车株洲所,加快建设集核心技术研发、整车制造、零部件生产、运营维保、投融资及综合服务为一体的轨道交通产业基地,以智能轨道快运系统为主导产业,吸引轨道交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聚集,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轨道交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引进整车制造和配套产业项目,构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体系,提升汽车产业规模。持续支持凯翼汽车、奇瑞新能源汽车等整车企业,提升整车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立足装备制造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以三江新区成宜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为支点,招引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新能源发电、石油石化、特高压输变电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新材料产业。以差异化纤维产品为主攻方向,推进竹木、棉麻、茧丝等生物基纤维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以丝丽雅集团、屏山纺织产业园为重点,推动纺织产业全链条发展,全力打造四川省纺织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依托宜宾纸业、天之华等重点企业,大力推进生物基纤维的研发和产业化,实施丝丽雅2万吨双极膜碳酸锂制氢氧化锂、天原集团1.5万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等项目。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发展以特种工程塑料为主的氯碱化工新材料、以新型钛白粉为主的氯钛化工新材料、以油樟精深加工为主的林化工新材料,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西部领先的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南部山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力促进精品玻璃、环保陶瓷、高强水泥、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利用,建设西南地区绿色建材产业园。
医疗器械产业。围绕化工、医药、纺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终端等产业优势,培育发展特色医疗器械产业。突出南溪经开区作为全市发展医疗器械产业和仓储物流的核心地位,带动相关配套园区协同发展。夯实口罩、防护服和消杀用品等现有产业基础,延伸产业链,引导康佳、中兴等智能终端企业将自身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宜宾建立生产基地。支持丝丽雅集团公司、五粮液集团、川意龙等医疗器械相关产业转移南溪医卫基地,推进普瑞斯高分子生物科技园技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家医用卫生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和物资储备基地。
(三)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以五粮液集团等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推动白酒、能源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白酒产业。充分发挥宜宾作为地球同纬度最适合酿造优质浓香型白酒的区域优势,着力推进白酒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企业梯次培育、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全产业链招大育强水平、产业生态化发展水平,打造白酒文化品牌高地、产业创新高地、酒旅融合发展高地、产业金融服务高地,推动五粮液集团高质量倍增计划,构建长江“零公里”最优酿酒生态圈,形成“五粮液”世界品牌引领、“宜宾酒”产区品牌支撑、一批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和时尚特征的知名品牌协同,市场细分精准、梯次丰富的品牌体系。
食品产业。重点发展冷鲜肉、调理肉、特色川菜、休闲食品等肉类制品。依托酒茶集团、川茶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大茶食品、茶饮料、茶保健品等下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做优做强做大绿茶、红茶产品。加快推动宜宾燃面、宜宾芽菜、南溪豆腐干等特色食品的工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支持早白尖、川茶、川红等茶叶企业,德康、娥天歌等肉制品企业,南溪徽记等特色休闲食品企业发展成为10亿级龙头企业。
化工轻纺建材产业。积极改造提升粘胶纤维、氯碱化工、精细化工、绿色水泥、林竹纸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醋酸纤维素、新型节能建材、磷酸盐、特种玻璃、陶瓷、医药、玄武岩纤维等有区域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建成天原集团海丰和泰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等项目,加快屏山纺织产业园广州致景30亿米织布及配套项目、天之华二期、丽雅卫生材料10万吨水刺无纺布等项目建设,将宜宾打造成为重要的新型化工轻纺建材基地。
(四)保障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对宜宾市产业链低端企业的再梳理、再排查,以水泥、石材、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并落实清理淘汰计划,倒逼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公开公示制度,依法有序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研究制定产业负面清单,对土地资源占用大、能源消耗高、综合效益低、环境影响大的低效产能企业,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引导其将低端制造加工环节逐步向外疏解或转型升级,推动非主导产业企业转移、退出。
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在生物基纤维、磁性等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终端、核心零部件等电子信息和白酒、精制川茶等白酒食品制造领域,大力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以气代煤节能技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等五大工程。加强高能耗产业的投资调控,以低碳技术、低碳产品的开发与应用为关键,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机制,推动宜宾市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区。
大力发展循环产业。在高端装备制造、化工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以三江新区、五粮液文化园区、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树立资源循环式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典型。研究制订资源利用的技术标准,强化能源计量,积极组织低碳计量、低碳认证,促进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推进清洁高效生产。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在能源、化工、石材等重点行业,推广替代或减量化技术,推广无铬耐火材料。针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烟(粉)尘、VOCs等主要污染物,积极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模式。围绕化工、印染、饮料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达标,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开展雨水集蓄利用。
二、坚持绿色精细导向,做强生态农业
(一)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围绕农业“5+2”产业体系,突出区域发展特色,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布局。深度融入川南早春蔬菜优势区、长江上游柑橘产业带、长江上游名优茶产业带、长江上游生态渔业产业带以及全国优质蚕桑产业带、林竹产业靓丽风景线建设,无缝嵌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以特色、绿色、科技、智慧赋能,将宜宾全域打造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优势产区。
(二)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重点围绕保障型粮油生产,大力支持“口粮田”建设。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23.37万亩。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鼓励采用工程和生物手段,以治理坡耕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善灌排渠系、田型调整、地力提升为重点,加快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沃土工程、节水灌溉等综合开发项目,提升耕地生产能力,优先开展西部、南部山地丘陵地区土地集中整治,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为龙头,全面建成王家沟、蟠龙湖、龙滚滩、二龙滩、新坝5座中型水库,全力推进仁和、马蹄山、杨义、金珂、楼房坝等中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配合启动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二期及南总干渠、长征渠宜宾段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构建区域引水补水网络,扩大灌区面积。以消除病险、恢复蓄水为目标,梯次开展5000立方米以上农村山坪塘维护整治,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滴灌、喷灌等农业节水技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分利用效率。力争全市新增蓄、引、提水能力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新增灌溉面积35万亩。
加快推进农业装备及信息化进程。在叙州区、翠屏区、江安县,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区。在兴文县、屏山县,大力发展推广适宜山地耕作的小农机具,加快发展标准钢架大棚、日光温室、专业棚架、避雨栽培等设施农业。在筠连县、长宁县、高县,配套建设畜禽喂料饮水、环境控制、产品采集、粪污处理、疫病防治等自动化设施装备,提高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在翠屏区,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加工储运、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
强化农牧业科技支撑。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大力推广农机、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果蔬规范化栽培、地膜栽培等新技术,抓好农业精耕细作、畜禽品种改良、品种选育,强化酿酒专用粮、油樟、蚕桑、油茶、竹等遗传资源保护。紧盯杂交制种、乡土良种、新品种引进,力争打造国家级良种基地、良繁基地和育苗中心。加强与四川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等“院-地、校-地”合作,建设发展“酒研院”、“茶研院”、“竹研院”、“农研院”等一批产业研究院所,示范实施肉牛、生猪、蚕桑等品种改良项目。推动建设宜宾市农业气象试验站,优化完善宜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气象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和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三)做实保障型农业产业
粮油产业。在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屏山县等建设沿江绿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粮油安全生产基地,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40万亩以上。依据优势资源,发展“异质化”特色粮油产业,推动白酒及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原料基地建设,酿酒专用粮面积达220万亩,全力打造宜宾市“环长江”糯红高粱示范区,支持南溪区、江安县等创建省级鱼米之乡。
蔬菜产业。坚定“春提前、秋延后、四季保供”蔬菜产业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特色蔬菜“三区百园”战略实施,大力探索推广“菜-稻-菜”“粱-菜”等轮(间)作模式,通过“粮菜轮作”、“水旱轮作”、“果(桑)菜套作”等种植模式,发展粮经复合高效生态农业。统筹建设以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为主的季节性外调蔬菜基地,以翠屏区、屏山县为主的加工原料蔬菜基地,以长宁县、珙县、高县为主的特色性食用菌基地,以兴文县、筠连县为主的高山生态蔬菜基地等现代特色蔬菜产业基地,力争培育知名产地,建设品牌产品认证体系。
水果产业。围绕“长江上游最优质晚熟柑橘、茵红李基地”发展目标,深入实施“两区百园”发展战略。利用金沙江、岷江流域河谷特殊自然条件,大力发展柑橘产业和特色水果产业。实施长江中上游优势柑桔产区和特色水果基地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在南溪区、高县、叙州区、屏山县、兴文县、屏山县等发展塔罗科血橙、茵红李、晚熟荔枝龙眼、富硒猕猴桃等特色水果,促进农民增收。
养殖业。以“稳产保供”为指引,大力引进国内大型养殖企业,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生产。在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等布局标准化养殖场、选育场和家庭农场,着力构建集种猪繁育、生猪育肥、种养循环、精深加工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年出栏规模控制在500万头,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全力支持德康、正邦、温氏等龙头企业,整合饲料原料、种畜繁殖、标准化养殖基地和屠宰加工及冷链等生产环节,形成完整的畜牧业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依托川南山地黄牛、四川白鹅、山地乌鸡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培育新型养殖经营模式,提升养殖管理水平。以九牛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在长宁县、筠连县、兴文县建设肉牛繁殖基地,出栏肉牛15万头。在南溪区、兴文县、叙州区,持续推进乌骨鸡产业化开发、竹海土鸡养殖示范区建设和四川白鹅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力争年出栏家禽5000万只、商品鹅200万只。
继续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在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重点培育无公害水产繁育养殖基地,高质量发展现代特色渔业。扩大实施稻田养鱼,形成以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等沿江水网体系为依托的优质水产养殖基地。依托山区温凉自然条件,在珙县、兴文县、筠连县,大力发展特色冷水鱼类养殖,水产产量力争达14万吨,建设长江上游健康渔业产业带。
(四)做强效益型农业产业
茶叶产业。继续擦亮“宜宾茶”招牌,以稳定优质茶叶生产规模和质量为核心,在翠屏区、高县、筠连县、珙县大力发展早茶、红茶、绿茶和白茶生产基地,加快低产低效茶园改造和茶树品种改换,全市茶园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机采标准化茶园65万亩以上,建成市级以上茶叶现代农业园区8个。加快茶叶精深加工和茶旅融合发展,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和品牌知名度,建设长江上游名优茶产业发展高地。
竹产业。发展壮大竹产业,大力推进竹资源培育改造、精深加工、文旅融合,办好中国(宜宾)国际竹产业发展峰会(竹产品交易会)。以长宁县、江安县、兴文县、南溪区为重点推进现代竹产业园区建设,建成省级现代竹业示范园区5个、现代竹林培育基地150万亩。以竹食品、竹纤维、竹浆纸为重点,招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高质量建设竹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进蜀南竹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建成中国最美竹海,打造最美长江竹林风景线。
经济林产业。继续做强油樟、油茶特色产业,重点推进翠屏区、叙州区、江安县等打造油茶木本油料基地,稳固油茶种植10万亩。发挥宸煜林业、川江香料、石平香料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利用叙州区、翠屏区油樟资源优势,打造40万亩现代油樟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捷油樟精深加工产业园和宜宾油樟现代林业示范区双谊科技园。
蚕桑产业。依托珙县智溢茧丝绸、四川新丝路茧丝绸等龙头企业,集聚带动高筠珙兴连片优质桑蚕茧示范产业带建设,力争全市桑园面积达到60万亩,蚕茧产量超过2.6万吨,建成中国优质茧丝基地,提质增效蚕产业。大力发展桑枝食用菌产业,推进香菇、秀珍菇、杏鲍菇栽培加工,实现蚕桑产业多元利用。积极开发生态桑树品种,推广桑树石漠化生态治理模式,在兴文县、高县建设桑树治理石漠化基地5个,形成生态高效蚕桑产业带30万亩。
特色水果产业。以沿江河岸和浅丘地区为主和以丘陵和山区为主,大力发展晚熟柑橘基地、茵红李基地两大优势区建设。以“江安夏橙”“南溪血橙”为基础打造优势晚熟甜橙品牌,将宜宾晚熟柑橘产业连点成片。新建茵红李基地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串联成片,形成10万亩叙州区到屏山县集中连片的高标准茵红李产业带,力争建成建成100个国家级和省市县级现代特色水果产业园。
(五)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特色产业的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努力将翠屏区高粱+晚熟柑橘现代农业园区、筠连县肉牛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兴文县方竹现代竹产业园区、宜宾油樟现代林业示范区建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进一步延伸现代农业“5+2”产业链,将翠屏区茶叶现代农业园区、珙县蚕桑现代农业园区、长宁县现代竹产业园区等27个产业园创建为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四川省现代竹(林)产业园区。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在各县(区)推动建成县级现代农(林竹)业园区150个以上,认定66个市级现代农(林竹)业园区。
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升级转型。围绕产业基地和园区,就地就近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合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鼓励推行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实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65%以上。推动白酒酿造、茶叶加工、发酵食品及腌制食品等具有深厚历史积淀的传统加工技艺与现代食品工艺、现代消费方式有机融合。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在各加工园区的布局,促进猪肉精深加工向九龙工业园、竹食品精深加工向双河工业园聚集归片。
构建“宜字号”特色品牌体系。打造培育宜宾特色农业品牌,培育优势产业品牌体系,深入挖掘品牌文化,提升“川字号”“宜字头”特色品牌国内与国际影响力。积极发展品牌农产品,推进宜宾燃面、宜宾大头菜、红桥磕粉、宜宾油樟、双河凉糕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宣传壮大南溪白鹅、筠连粉条、筠连黄牛等现有品牌产品,推进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系统谋划和设计“宜宾酒、宜宾茶、宜宾粮、宜宾竹、宜宾笋”品牌体系,为绿色食品饮料工业城市建设提供品牌支撑。重点培育“宜宾早茶、川红功夫、屏山炒青、宜宾酒、南溪豆腐干”成为国内外知名度高、口碑好的品牌,全面提升“宜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国际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释放产业优势,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打造区域性服务业中心
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5+1”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将宜宾建成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建成区域消费中心。布局临港商圈、临空商圈、高铁商圈,高品质打造三江口中央商务区、滨水酒文化休闲区、冠英街历史文化街区、川南美食文化街区等一批特色街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宜落地区域性目的消费大型综合项目,设立体验中心、展示中心、旗舰店,加快建设一批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培育壮大“互联网+消费”、夜间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新业态,打造“味道宜宾、醉美宜宾”城市消费品牌,建成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
建成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大力发展公铁港航多式联运物流,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持续推进临港国际物流园、象鼻公铁物流园、菜坝城乡物流园等物流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怡亚通供应链整合中心、筠连白荆坝川滇公铁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在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汽车、竹产品、茶叶、中药材、农产品大型专业市场,建成全国性物流枢纽节点城市、长江上游物流基地。
建成区域现代金融中心。打造南向开放金融创新示范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大力招引金融机构,推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聚集,构建功能完善的特色金融体系。深化财政、国资、金融互动,将国资国企金融信用优势转化为资金优势。支持五粮液集团、宜宾发展(控股)集团建设金控平台,实施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宜宾市商业银行、宜宾农商银行2个千亿地方法人上市银行。
建成区域会展中心。加快推进宜宾国际会议中心等建设,持续办好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中国终端消费品国际博览会、国际智能终端产业发展大会、中国(宜宾)国际竹产业发展峰会暨竹产品交易会、国际(宜宾)茶业年会等特色品牌展会,积极承接和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会展活动,加快建成辐射川渝滇黔的区域会展中心。
建成区域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中国白酒大数据中心、宜宾市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协同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成渝区域数据灾备中心。大力发展人工智能、5G应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持续推动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推动车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工程,建设“智造宜宾”。着力发展壮大电商龙头企业,推动宜宾跨境电商发展,加快打造国家数字乡村试验区。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公安水平,建设“智慧名城”。
(二)壮大培育成长型服务业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科技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工程,推动建成大学科技园,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省级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试点示范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依托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川南分中心,常态化开展成果展示、交易和需求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立足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专业化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加强与国内大型行业协会合作,建成五粮液技师学院,建设中国白酒、智能制造、轨道交通、新材料等人力资源评价体系。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打造宜宾“白酒人才”“智能终端人才”等人力资源品牌。
加快发展医疗康养业。依托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区,打造森林旅游度假、康疗养生养老目的地,大力发展全生命周期医疗康养服务业,打造“医、养、游”一体化、各业态融合的高端健康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中心城区周边农村田园生态康养新模式,建设一批自然生态、环境适宜、医疗服务条件良好的“医养结合村”。大力开发中医、苗医药特色旅游商品,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疗养旅游转型,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康养服务品牌,将长宁县、叙州区、兴文县、筠连县、高县、屏山县打造成生态康养基地。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推动家庭社区服务向特色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鼓励发展无人售货等便民新业态,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化社区服务。加强物业服务监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转型发展。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完善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
四、夯实产业基础,做大生态旅游业
(一)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充分利用长江生态资源、地质奇观资源、酒竹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打造蜀南竹海、兴文石海、中国李庄文海、五粮液酒海“四海”精品,着力形成“一城三带四海”文化旅游空间发展新格局。
一城:以“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三江新区”中心城区为核心,大力开展宜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促进“文教体城”融合,拓展城市文化展示和文旅消费空间,丰富城市休闲旅游业态,形成“长江首城·宜人宜宾”城市文化核心IP。
三带:建设长江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带、百里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带、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带,推动长江生态资源、乡村生态文化资源、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区县、镇村产业兴旺、融合发展。
四海:深度挖掘蜀南竹海、兴文石海、中国李庄文海、五粮液酒海核心资源,推进“四海”联动发展,打造影响巴蜀乃至全国、享誉世界的“四海”文旅精品。
(二)打造区域文化旅游中心
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巴蜀文旅走廊建设重大历史机遇,以蜀南竹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李庄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兴文石海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五粮液景区创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为核心,围绕“打造三江生态文旅融合带、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国”,在“两海”休闲度假旅游、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内加快实施一批引领性项目,着力推动区域文化旅游中心“十大工程”高质量建设,积极争当长江国家文化旅游中心。
(三)强化森林生态康养旅游
大力发展叙州区油樟产业、开发特色竹林人家、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建成世界樟海森林康养示范区、天堂湾森林康养度假区、天宫山茶海森林康养基地等一批森林康养精品,形成养生度假、医养融合、文旅康养、生态体验等森林康养集群,高标准建成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区。依托蜀南竹海森林康养基地,打造森林旅游度假、康疗养生养老目的地。培育发展中心城区周边农村田园生态康养新模式,建设一批自然生态、环境适宜、医疗服务条件良好的“医养结合村”。建成高县来复康养特色小镇、珙县王家高山康养生态旅游镇、叙州区石城山森林康养中心、兴文县“生态仙峰”、筠连县“富硒时光”康养度假组团等特色森林康养项目。
(四)推进文旅融合深度发展
深入实施“乡村文旅+”工程,推动茶、果、竹、粮与文旅有机融合,大力发展以乡土美食、乡村民行、乡村集市为核心的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以春风村、高桥村、永江村、大屋村、大庙村等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文旅产业品牌。全力打造长宁县双河镇、兴文县僰王山镇、江安县夕佳山镇等文旅重点镇,鼓励争创天府旅游名镇。推广筠连县“春风经验”典型做法,推动“两项改革”涉改镇村闲置公共资源旅游功能化改造,着力塑造乡村生态景观,积极发展乡村生态旅游。
(五)发展绿色低碳旅游业态
在餐饮、宾馆等消费性服务行业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识产品、绿色标识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强化旅游景区的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各类生态旅游企业开展垃圾分类,鼓励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引导生态旅游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推广生态厕所、太阳能路灯、智能垃圾桶等节能环保设施,减少景区废物产生和节约能耗。大力发展绿色旅游,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力争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面建成环境友好型旅游景区。
五、提升资源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强力实施“双控”行动
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约束。全面推进各行各业节水,强化农业节水,实施节水减排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形成蓄、保、集、节、用一体化的节水农业新格局。强化工业节水,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推动食品、化工、印染高耗水行业向经济开发区集中,鼓励高耗水企业工业行业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强化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增量,落实项目能耗评估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项目能评后期监管,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年度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加强传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实施有效的节能措施。确保在申报验收前,单位地区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二)全面推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装备和技术,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深度资源化利用。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以及金属加工废料的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围绕锂电、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打造再制造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宜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化工、建材、食品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等行业功能,强化行业间横向耦合、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全面推行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确保到在申报验收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加快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的原则,以三江新区、五粮液文化园区、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完成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动园区企业间和企业内部的循环链条培育延伸,探索建立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强园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布局,重点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产业,加快绿色能源应用,建立完善统一、协调高效的园区绿色运营管理机制。
建立高效循环农业体系。以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为约束,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鼓励筠连县、珙县、高县、兴文县等主要畜禽养殖区域采用固体粪便堆肥、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加强二次污染管控。推广“畜沼果”“畜沼菜”“畜沼茶”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快腐还田三种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大力扶持以有机肥加工、农林秸秆和剩余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循环企业。在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继续完善秸秆收储中心、秸秆收储点和大型秸秆饲料化利用生产线,加快健全珙县、兴文县秸秆运输网络,破解秸秆收集难、运输难、处理难问题。继续支持长宁县、高县、翠屏区、兴文县开展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途径利用项目示范,大力发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支持油樟、竹等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
第五章 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一、统筹生态保护建设
(一)加强森林保护和建设
1、森林资源保护
强化天然林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断完善森林管护管理制度,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因地制宜护采取林农直管、托管、承包等管护模式确保54.31万亩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坚持保育结合,在生态脆弱区开展封山育林,深入开展中幼龄林抚育、采伐迹地植树造林,保护和发展江河流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科学修复退化天然林。
落实公益林保护。依法加强公益林保护与管理,保持全市现有公益林371.58万亩相对稳定。严格落实公益林补偿政策,完善公益林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健全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加快完成宜宾市公益林本底调查,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加大林区公路、管护站等公益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水土流失严重区、水源保护区的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区林地。积极开展集体公益林和国有林场中幼龄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对大雪山、老君山、红岩山、僰王山等重点水土流失区域的低质低效林分、竹林、经济林、无林地等进行改造和补植造林,增加公益林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巩固退耕还林。加强还林区域管护力度,对还林效果欠佳或遭到二次人工砍伐的区域责令退耕农户进行补植补造,切实巩固好全市89.17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和88万亩配套荒山造林成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后期管护和补偿政策兑现工作,加大对工程区的封禁管护力度,防止人畜破坏。按照“坡上要退,沟中要进”的方针,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作力度,对坡度25度以上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非永久基本农田坡耕地和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实行应退尽退。
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强化检疫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侵入和异地传播,在林业选种、苗木培育、造林实施、经营管理、采伐抚育等各个环节落实检疫措施,增强森林整体抗性。健全监测和测报网络,完善以松材线虫、油樟叶甲为主的重点森林病虫害防治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的信息化。改进纯林营林模式和进行生态调控,大力营造混交林,适度恢复经果林林下植被,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的应用,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
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报体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准确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重点采取线路巡查和定点观测措施,严密监控鸟类、兽类、其它可引起野生动物发病或死亡的不明原因的疫病和国家要求监测的疫源疫病,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饲养动物卫生安全。
建设森林防火安全体系。完善省、市一体的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中心),理顺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程序。综合林业专题、卫星遥感、气象地理等各种监测数据,建成全市“一张网、一平台”的预警监测信息平台和预警监测体系。严控火源管理,鼓励采用瞭望塔、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布设林区防火治安监控系统、智能火点探测报警系统、智能气象监测系统等智能监测设备。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公益林等重点火险区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完成好四川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加强市县专业扑火队伍、乡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巡山护林队伍及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建立消防救援队伍联动机制。
改善经济林生态环境。优化油樟、李、核桃、桔等经济林种植管理,推广秸秆覆盖等科学、经济的种植方法,大力发展林下复合经济,提高林下草灌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支持使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和化肥,防止产生面源污染,保护水质安全。鼓励采用滴灌、喷灌等先进的灌溉方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2、森林资源建设
继续实施全域增绿行动。健全林长制,巩固大规模国土绿化宜宾行动、万里长江第一湾等建设成果。加快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持续建设长江最美竹林风景线,实施4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低效林改造,完成起步广场到南溪区生态廊道剩余4.37公里连接线工程项目,累计建成95公里生态廊道。在屏山、珙县实施储备林项目30万亩,开展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逐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与分布格局。切实加强竹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串联蜀南竹海、僰王山、仁和百竹海等区域,建设“宜长兴”百里竹文化山水田园展示带。统筹城乡绿化,突出森林碳增汇的优先地位,通过林种改造、林木蓄积量的提升以及城市森林的建设等努力提高碳汇能力。
加大实施水系森林绿化。突出“三江”干流,以“九河”和中型水库为重点,小型水库为补充,对山体近江(河)面进行生态景观林建设,结合岸线绿化,形成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功能为主的滨江生态景观林带。重点加强中心城区滨江生态林带、三江口滨江生态林带、天柏滨江生态林带、金沙江北岸滨江游憩生态林带的建设。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开展脆弱地段生态修复,以向家坝库区生态恢复为依托,营建护岸林、护坡林、水源涵养林,兼顾经果林建设,探索消落带治理,保证库区水清岸绿。
强化道路绿网工程。以环城高速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为龙头,以“一绕九射”十二条高速公路骨干交通网络和内昆铁路、成贵高铁和渝昆高铁绵隧内宜城际铁路等骨干铁路网络为重点,以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为补充,全面绿化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
持续推进城镇增绿。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开展山水公园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园、绿地景观品质。重点依托翠屏山、催科山、半边山、七星山、白塔山、龙头山“六山”保护提升工程和天池大桥至中坝滨江公园、锁江石至岷江二桥、环长江景观大道李庄段“三江”生态综合治理,整合碎片化生态资源,打造立体公园城市优美形态。加快凤凰溪生态谷、挂弓山公园、河湾湿地公园、长江第一湾及一批城市绿道、生态廊道、城市公园、花园街区、“小微公园”等绿地建设,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在申报验收前,全市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加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大型湖库的滩涂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珍稀植物天然分布区等重点地区湿地保护,严禁排污、围垦、滥捕和侵占河道等破坏行为,取缔水域非法养殖,保障生态流量,强力遏制湿地萎缩退化态势,促进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探索开展人口稠密区城镇和乡村小微湿地建设,修复中心城区长江公园、南溪长江湿地公园等湿地生态景观,加快实施高县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南溪区云台湖湿地公园建设,改善区域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生态治理和恢复
巩固水生态治理。完善河长制,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体系,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水上漂浮物打捞,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开展长江流域岸线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在长江一级支流开展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和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任务,逐步开展河流健康评价。以南广河等河流为重点,加大河流沿线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力度。启动马鸣溪、宋江河等河段水功能保留区划定工作,加快推进黄沙河、桂溪河等生态治理项目。
持续开展建成区河流整治。加快推动人民公园、流杯池公园、天池公园等城市景观水体水质提升工程,通过底泥生态疏浚、岸坡生态修复、滨水滩涂湿地植被群落改善等措施,切实改善群众“身边水”。继续实施江北公园丞相祠至南溪新城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长宁县淯江河、东山湖、双河东西溪沿河生态修复,南溪区龙滩河、起凤溪等小流域水生态修复。综合采用工程和生物手段,降低翠屏区油房坳、马耳岩,高县郝家村、屏山县金鱼洞水库、珙县漂水岩水库等富营养化程度。
继续加大乡村河流整治。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乡村河流延伸,实现全域河流全覆盖。针对乡村河塘沟渠存在的水环境恶化问题,以“水美乡村”为载体,全面整治非法围河、采砂、种植养殖,不断巩固宜宾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持续提升乡村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开展农村河道“毛细血管”综合整治,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等构建河湖生态廊道,加快实施长宁县东山湖前置区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南溪区等区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依托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实施屏山县、筠连县、兴文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掌握四川山鹧鸪、大鲵、桫椤等重点保护动植物种群数量和威胁因素。试点开展长江干流及沿线重点区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调查和受胁状况评估,持续开展长江上游(南溪段)及向家坝库区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长江特有性、指示性物种以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本底状况,配合开展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繁殖行为生态学、人工繁殖技术等相关专题研究。加快开展宜宾市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善宜宾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和编目,动态更新地方物种本底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做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实施,编制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名录。
加强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已纳入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屏山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与筠连-兴文特有两栖动物及农田动物群落及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竹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加强“三江”沿岸和部分湿地公园迁移水鸟及其栖息地的巡护监测,管控好鸟类生存环境。打造极小物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濒危物种培育基地,推动科普植物园、珍稀植物母本园、小型温室保存基地、珍稀濒危植物馆建设,建成少娥湖植物园、金兰花谷、竹文化馆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
推进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实施四川山鹧鸪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疏花水柏枝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支撑,推动国家保护动植物栖息地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建设,设立市级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建立起集“救护、繁育、科研、保教、野放”为一体的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体系。探索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繁育工作,建立和完善迁地保护工作,保护遗传资源。在申报验收前,保证将全市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纳入保护范围。
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备船、艇、无人机等执法设备,建设渔政执法智能监控系统,提升渔政执法能力。针对长江流域水电开发,联合专业技术单位,评估水生态系统受损程度,严格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救措施,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依托长江上游自然保护区珍稀特有鱼类驯养救护中心加大对长江鲟、白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的救护、暂养、繁育。科学开展增殖放流,统筹制定全市增殖放流计划,定期增殖放流胭脂鱼、圆口铜鱼、达氏鲟、岩原鲤等珍稀、特有鱼类,有效提升种群数量。主动加强与泸州、重庆等沿江城市合作,开展长江珍稀濒危鱼类资源和生境研究,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确保在申报验收前,全市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
严格依法执行行政许可和审批,加大对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法定保护地的保护和管理,重点完善长宁竹海、老君山、珍稀鱼类(宜宾)、大雪山等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加强自然保护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专职人员与保障执法装备,加大野外巡护、监测、救护、管理,严厉查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注重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和控制,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完善自然保护技术装备,鼓励利用无人机、红外相机等现代化手段提升保护管理力水平。开展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持续实施“绿盾”行动,鼓励有条件的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摸清生物多样性现状和受胁状况。
(六)加强外来入侵生物防治
进一步调查空心莲子草、水葫芦、紫茎泽兰、福寿螺等入侵物种分布,评估其危害程度,划定发生区域和预警区域,探索替代控制、计划性火烧、生物天敌消除等防治措施,尝试引入水葫芦、紫茎泽兰绿肥高效利用技术。加强花鸟市场管理,严控桑寄生、菟丝子等有害植物的“野蛮生长”,禁止巴西红耳龟、鳄龟、鳄雀鳝等外来有害物种的放生行为。加强科普宣传,收集有害或潜在有害的入侵物种的生物学及生态学特征,建立宜宾市外来生物入侵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编制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各方力量全力防控以松材线虫、油樟叶甲、贪夜蛾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对危害程度较高的区域,发动种植户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有效控制空心莲子草、福寿螺、贪夜蛾种群扩散,降低有害生物爆发几率。
(七)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
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充分运用高分遥感等“空天地”一体化手段,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隐患风险数据库。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人员配备,加快构建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构建多层次监测预警体系。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较大的隐患点,有序开展工程治理和搬迁安置,尽快实施叙州区鸳溪河、高县黄沙河、珙县芙蓉沟、兴文县大河山洪沟、屏山县南向沟等治理工程,加快启动兴文县县城周边灾害隐患点和黄沙河山洪沟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生态修复、文旅开发、康养建设及市政打造”等综合治理,探索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模式。
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以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煤矿、硫铁矿、石灰岩与砖瓦用泥页岩矿山为重点,持续推进长江干支流沿岸55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治理面积1000亩。优先开展叙州区喜捷社区页岩矿、南溪区石灰岩矿和页岩矿、高县月江镇石灰岩矿和页岩矿、珙县洛亥镇煤矿和石灰岩矿、兴文县周家镇-石海镇煤矿和硫铁矿等生态修复;强化落实珙县芙蓉煤矿、白胶煤矿,筠连县鲁班山煤矿,兴文县新华煤硫矿,翠屏区天原集团朱家湾工业渣场等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示范项目;积极推进长宁县、筠连县等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引领全市矿业转型升级。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大力探索构建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四川省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快生态修复进度。
加强资源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抓好向家坝库区、成贵高铁等重点工程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谋划页岩气开采区生态修复,督促矿企严格落实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在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等页岩气主产区适时开展废弃井场及周边场地生态调查,重点对废弃钻井液、压裂液、压裂返排液等造成土壤盐碱化、地下水污染,以及植被破坏等现象制定修复方案,及时进行复垦和生态修复。
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强化叙州区、兴文县等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中小河流治理力度,严禁无序开矿、采石,以坡耕地改造治理为重点,采取坡面水系、灾害治理、生态修复及保土耕作等措施,增强生态稳定性。持续抓好屏山县、翠屏区、南溪区等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岩溶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集成工程、生物、农业等措施治沙保土。以工程措施为主,结合实施坡耕地改造、保土耕作等农田改造,全面完成开展翠屏区鱼形河、叙州区玉龙河、南溪区余家洞、江安县红桥河等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对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等石漠化重点监测县的岩溶情况进行再梳理,进一步摸清不同程度的石漠化情况,“一县一策”制定修复方案。结合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乡村振兴等重大工程,综合运用封山育林、复合种植、坡改梯、新能源建设、农村“五小水利”工程等修复措施,对不同类型、程度的石漠化进行防治。继续推动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屏山县等区县“石骨子馒头山”土地治理。大力栽培桑树等适地乡土树种,将石漠化、馒头山等生态治理与特色林果、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相结合,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
二、强化环境保护治理
(一)着力实施“守护一江清水”行动
1、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实施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整治和破损修复等工作,杜绝污水直排入江。加快实施翠屏区、三江新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叙州区城市内涝治理,南溪区污水管网改建。推进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象鼻污水处理厂二期、屏山县江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对翠屏区金秋湖镇、李庄镇等12个重点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提档升级。在申报验收前,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2、深化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格执行农副产品加工、食品饮料、化工、印染和造纸等产业准入条件。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排查整治,建立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档案,形成“一园一档”。开展园区中水回用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宜宾纸业、海丝特公司等用水大户使用再生水。加快推进江安县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深度处理扩能工程建设,实现提标减量。推动三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兴文经开区、高县经开区福溪、高县经开区庆符等已建成但废水进水量小的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处理生活污水,提升产业园区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3、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对靠近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且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农村区域,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南溪区、江安县等人口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区域,按照联村型、联户型采用有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珙县、兴文县等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农村区域,选择生态型、生物型或组合型等无动力处理装置,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技术,按照联户型、单户型进行分散处理。在申报验收前,8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4、加强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
以兴文县洛浦河,筠连县镇舟河、巡司河,叙州区柏树溪为整治重点,加强流域内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稳定消除劣V类水体。严控流域内工业污染物排放,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开展畜禽渔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防止流域沿岸江边设置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点死灰复燃。加快重点流域沿河乡镇(街道)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流域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探索跨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协调。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染源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加强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和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达标或保持方案编制。严格规范机井建设审批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关闭工作,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
6、严格入河排污管理
落实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分类整治长江、金沙江、岷江宜宾段干流155个入河排污口,杜绝沿江“开黑店”、排污水。有序推进南广河、长宁河等9条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工作。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严格审批入河排污口,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管理机制。实施宜宾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叙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江安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迁建及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建立健全船舶含油污水及垃圾的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完成18艘货船受电设施、20个泊位岸电设施的升级改造。
7、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完善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继续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强化开展叙州区观音镇、横江镇、柳嘉镇、凤仪乡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围栏、隔离防护建设工程,加大周边城镇、农村生活污染源整治及农业源污染防治,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水源地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优先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退耕还林,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持续达标。
补齐县级应急备用水源短板。科学论证应急备用水源类型、水源标准和规模,统筹考虑本地水与外调水、地下水与地表水,加快开展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划定,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做好衔接。加快推进屏山县、长宁县、珙县、江安县县城备用水水源地建设,确保宜宾市所有区县均建成水源可靠、布局合理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强化应急备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水质水量监测、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城市水源安全。
健全饮用水全过程水质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地环境档案制度及保护区名录,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表水型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定期实施水质常规监测,探索开展水源地新污染物调查研究。加强对高县惠泽水库、屏山县金鱼洞水库、江安县滩子口水库等重要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富营养化监测评价,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着力实施“蓝天保卫”行动
1、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建立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调度、通报、预警机制,加强产业升级改造,继续优化淘汰煤炭、化工等过剩产能。加快火电、建材、水泥、印染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整治和提标改造,加强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协同减排。
加强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紧盯三江新区电子信息、汽车与新材料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产业,江安经开区化工与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长宁经开区竹木制品精深加工产业,珙县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产业,编制或修订园区废气治理方案。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禁止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和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加快推动普什醋酸纤维素、格拉斯、长宁红狮等主要企业实施烟气、脱硫等提标升级改造。
深入推进NOx减排。持续开展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排查淘汰工作,县级及以上区域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格拉斯电熔窑替代天然气窑炉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完善普什醋酸纤维公司SNCR或SCR脱硝系统,推动环球集团(格拉斯、神州、光电公司)、丝丽雅易地搬迁及电、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
深化VOCs污染防治。开展VOCs排放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深化工业有机废气整治,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广涂料、胶粘剂、油墨等低挥发性绿色产品替代,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严格执行新、改、扩项目涉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总量替代制度,突出抓好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减排。完成环球集团、富源发电VOCs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实施三江新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
2、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移动源监管和老旧车淘汰更新力度。严格落实国Ⅵ油和国六车排放标准政策,严禁尾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非标油等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污染监测,加强对蜀南大道等主干道路机动车尾气监测力度,利用“天地车人”一体化排放监控系统及机动车监管执法数据,构建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加强船舶废气污染防治和管理,严格执行长江干流排放控制区要求,鼓励船舶“油改气”、“油改电”,全面推进船舶泊岸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低硫船用柴油。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提升新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条件,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宜宾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试行)》中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范围要求,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建立使用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严格落实机械出入场登记、燃油出入库登记、定期维护保养、燃油台账建立等制度。
3、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实施抑制城镇扬尘工程,推行绿色施工,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整治建成区及重点乡镇道路、建设施工、大型工业堆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严格管制木炭烧烤,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加强巡检力度,加大对城镇及周边和交通要道周边露天焚烧落叶、垃圾、废旧塑料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4、深化农村大气污染防控
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提高农民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技术,继续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水平,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强化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实行农作物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主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5、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积极参与川南灰霾污染成因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加强与泸州、自贡、内江等川南城市的合作,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三)着力实施“净土保卫”行动
1、推进土壤污染详查
完成《宜宾市土壤环境风险分区管控方案》编制,推进江安县、翠屏区土壤风险分区管控试点,落实“一区一策”管理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全市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推动实施珙县、筠连县关闭矿区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宝能焦化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档案,开展定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实现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重点管控名录及一般管控名录动态更新。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督促可能存在风险的在产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针对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监管。
2、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
按污染程度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农用地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农用地划为严格管控类。对于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符合条件的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并优先对其土壤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3、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
以翠屏区、江安县搬迁企业遗留场地,筠连县、兴文县、珙县煤矿及硫铁矿遗留地及周边受污染耕地为重点,逐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启动南溪区黄沙镇清水村废弃化工厂土壤修复工程,探索建立适合宜宾本地条件的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强化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保证所有重点监管单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四)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处置
锚定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目标要求,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大幅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统筹市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鼓励跨区域合作,加强设施共建共享。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加快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1、规范处置城乡生活垃圾
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基础设施。优先在中心城区、珙县、筠连县、江安县老旧小区、新建小区、机关单位试点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配套分类投放设施、回收设备、分类运输车,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优化配置垃圾分类中转站、购置分类收运车辆、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常运行,推进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2400吨/日,全面提升垃圾二次利用能力。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规范建设垃圾收集点位和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具体要求,完善垃圾收运及分类体系建设。在翠屏区、长宁县、珙县推进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集中转运设施、垃圾转运车等设施设备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压缩站升级改造,实现生活垃圾渗滤液规范环保处置,全面升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有效减少现有中转站垃圾转运量。
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通过市场化途径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处理体系,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餐厨垃圾单独收集与密闭运输,加强油脂、沼气等副产品的利用,鼓励引入残渣制作绿肥技术和可降解工艺。提升餐厨垃圾处置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城镇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全覆盖。推动宜宾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长宁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开展二期扩能设施建设,提升全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能力。
2、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废
严格控制大宗工业固废增量。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进行全程控制,实施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管理。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支持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资源化,对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限期处置,降低工业废物处置设施的压力。开展非正规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形成二次污染。
推动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加强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实现资源的就地回收利用。鼓励食品加工业产生的茶叶、油樟碎屑等用于堆肥生产沼气和有机肥,以五粮液、叙府等白酒企业为依托,积极推广酒糟综合利用。探索建设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回收利用金属加工废料、废旧塑料、印刷废品、废纸箱、轻工业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并进行综合利用。重点支持建设盐坪坝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宏进煤矸石综合加工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推动高县格林美动力电池回收项目,打造宜宾动力电池链闭环。
3、安全处置危险废弃物
建立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和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处置以及各类废物处理信息和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对长宁区块天然气开发(兴文县、珙县)、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海诺尔环保、海丰和锐等主要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企业和华洁嘉业环保、珙县华洁、兴弘再生物资回收、赛威环保等危险废物收集与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制度,推动华洁嘉业油基岩屑综合利用、红光特种固体废物焚烧动工兴建,加快建设高县宜宾市危废处置项目(二期)。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狠抓乡村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确保完善宜宾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及焚烧环保发电设施安全运行。在申报验收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保持100%。
(五)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继续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强化海丰和锐、红星电子、南山射钉、三江机械等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重金属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力度,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物质回收率,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开展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实现对重金属企业排污情况的实时追踪,督促全市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必须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化提升尾矿库污染整治,建立健全尾矿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根据声环境功能分区要求管控城区交通噪声,严格实施禁鸣、限速等措施。整治交通干线噪声,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系统,新建道路两侧培植植物隔离带。
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镇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实施城镇夜间施工审批管理。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加强中、高考等考试期间噪声控制和护考工作。
加大噪声监测力度。结合宜宾市城乡规划总体功能布局,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和修订主城区城声环境功能区划,以适应宜宾市建成区迅速扩大的声环境监管需要。对噪声监测点位进行调整,增设和完善噪声监测点位。
(七)保障核和辐射安全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严格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监督检查,规范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监督管理措施,强化从业人员资质与个人剂量管理。规范移动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活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对使用II类以上高风险放射源实施在线监控。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污染源及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力度。加强对核材料、放射性物品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辐射防护。协助省核安全局强化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等重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监管。
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废旧金属回收熔炼生产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和放射性水平监测,废弃(退役)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健全宜宾市放射事故处置与监测应急体系,努力建立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形成对放射监管的监测技术能力和放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能力。
加强电磁环境管理。规范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等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电磁设施(设备)应用单位电磁辐射水平监测及报告制度。妥善处理电磁辐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电磁辐射知识普及。
(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乡村振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地灾避险搬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完善乡村旅游区、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乡村公厕建设,加快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0.79万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优秀景区经验,引入旅游厕所设计和管理新理念,加强推广节水、节能的厕所新材料、新技术,大力推广新型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厕所。
2、种植业生产清洁化
重点在宜宾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专项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专项行动、病虫害统防统治专项行动,完成叙州区、江安县20万亩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推广有机肥使用375万亩以上,逐步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以长江、金沙江、岷江等流域为重点,打造5个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成1个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开展屏山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科学布局养殖废弃物处理中心。以水果、茶、设施蔬菜、油樟等为重点,开展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持续扩大绿色防控覆盖面。在翠屏区、南溪区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示范,减少农膜使用量,开展液体地膜、新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3、养殖业生产清洁化
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宜宾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进一步明确禁养区范围边界坐标,在重要区域设置禁养标识牌,建立畜禽养殖禁养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源头控制,积极推进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严格执行雨污分离,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持续降低养殖场环境污染。在高县、江安县、屏山县、叙州区开展大型养殖场废水排放在线监测、固废处理视频监控建设,实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和粪污处理设备改造升级。争取到2024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成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坚决杜绝养殖粪污直排。
提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畜禽粪便无害化。重点推广“异位发酵床”、“污水肥料化利用”等处理模式,实行肥水一体化处理。鼓励专业化公司、农民合作社或养殖场成立专门机构,开展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积肥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运营。通过建设江安县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珙县、叙州区、长宁县、翠屏区有机肥加工厂和粪污消纳种养循环示范果园,屏山县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等区域性粪污处理利用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严格执行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巩固拓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成果。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水库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和流水养殖,建成产出高效、尾水达标的标准化池塘养殖基地5万亩。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力争创建省级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全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70%以上。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全市森林资源、竹林生态效益及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和预警指挥体系建设,综合构建宜宾市生态环境信息云平台。完善城市自动监测站、经济开发区内水、气、土自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建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垂直和平面综合监测系统,提升对中心城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的高低空垂直和平面的综合污染气象监测能力。持续加强马耳岩、金秋湖、惠泽、漂水岩、双河、金鱼洞等重点湖(库)水质常规指标及富营养化指标监测,积极开展城区主要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实时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土壤环境监测点位,逐步实现“一张网络监测、一套评价体系”,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镇街全覆盖。实施重要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的全程监控,对重点污染区农业生态环境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进等行长期、动态监测。构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以及工业园区内部和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夯实区县监测站的基础监测能力,配置配备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监测领域的应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对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不间断管控。依托现有网格化综合管理资源优势,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实现各级执法队伍的联动与整合。推进市环境监测职能向执法监测调整,支持配合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实现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
三、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编制实施《宜宾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宜宾市十四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宜宾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宜宾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一)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
进一步优化项目能评、环评制度,适当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对市域内已有化工、煤炭、印染、造纸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新上“两高”项目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条件。
(二)深入推进工业减排
全面排查市区域内碳排放源,摸排查清研究区域内的碳排大户,制定宜宾工业体系碳排清单,坚决淘汰小锅炉、小化工、实心粘土砖等落后产能。加强印染、化工、金属、建材、造纸、煤炭等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深入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鼓励四川双马、华福双三、长宁红狮、西南水泥、海丰和锐、瑞兴实业等水泥生产企业和中电福溪、华电珙县等电力企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逐步推动建材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严格控制煤炭开采、加工、输送过程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逃逸排放,以及页岩气采气、输气过程中甲烷的泄露和排放。加强对甲烷、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切实加强农业减排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地膜减量化、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测土施肥等,积极培育农田碳汇。优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大秸秆、畜禽粪便等生物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发展沼气、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支持在条件较好的区域试点水田间歇性灌溉、牲畜饲料精准配比等低碳农艺措施,减少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建设节能及绿色农房。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四)逐步推动生活减排
逐步推动生活减排以低碳评价标准引导餐饮、商超、酒店、A级旅游景区、展会实施节能低碳管理,构建低碳消费场景。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五)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全面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耗煤新项目转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生物质发电、余热发电、中水回收利用项目,推进屏山县王场园区水循环和集中供热系统建设。
(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协作,开展气候变化对宜宾市农林生态系统碳汇影响的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加大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建立适合本地生态系统的高碳汇、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树种库,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耕地保护工程,提升农业碳汇。
(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生命线系统与交通运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保障,增强应对洪涝、高温热浪、低温冰雪等极端气候事件的防灾减灾水平,加强气候变化相关疾病预警预防和应急响应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抗旱、防洪、排涝能力,选育推广抗逆优良农作物品种。大力建设农田防护林带,构建局地小气候。加强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定期监测、评估气候变化对区域重要生态敏感区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八)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控制,推进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区县建设,支持三江新区等有条件地区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探索规模化、全链条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
第六章 建设绿色城乡,倡导绿色生活
一、提升绿色城镇建设
(一)提升中心城区品质
高标准建设三江新区、南部新区、普和新区、岷江新区、五粮液片区等重点区域,抓好菜坝老机场规划和建设,加快丝丽雅集团整体搬迁,不断巩固生态环境试点城市建设成果。推进三江生态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六山”保护提升工程,加快凤凰溪生态谷、挂弓山公园、河湾湿地公园、长江第一湾等城市绿地建设,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构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完善公共管理和基本商业服务设施,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推进房地产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城市街区建设中植入酒竹茶等特色文化,加强白酒工业、三线企业等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主题街区、社区、公园等。推进冠英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水东门等历史风貌区保护利用,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内涵。
(二)深化美丽县城建设
优化县城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突出地域特色。进一步强化县城与中心城区、周边区域的产业对接与资源接续。适当加快城镇化,深化相关配套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长宁县、江安县扩容提质,提升县城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能力,强化县城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基础设施投入及能力建设,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打造次区域中心城市。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在路网、地下管廊、园林绿化、建筑节能等建设方面加大投入、补齐欠账。实施美丽城镇竹、林景观打造行动,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等绿化美化,加快实施生态廊道、城镇景观林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实现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树。支持江安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创建西部百强县。
(三)深化美丽城镇建设
立足资源禀赋、地理区位等实际,结合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康养休闲型、农旅互动型、文化创意型、特色美食型、现代农业型特色小(城)镇。着力弘扬地方特色文化、人文风俗,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格局,彰显小城镇独特魅力。加快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新三年推进项目,打造推广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加大市政公共设施投入力度,增添环卫设施,抓好城镇风貌打造,持续推进“九子一线”整治,以城镇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快百镇建设行动,将翠屏区白花镇、江安县底蓬镇、兴文县僰王山镇等打造成美丽宜居城镇典范。
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分类开展美丽新村建设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加快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围绕通江达海、地质景观、历史古迹、酒茶竹僰、汉苗杂居等特色做文章,充分发掘宜宾乡村“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特点,一村一策,对产业发展及村域聚居点布局、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精准施策。注重传承传统村落格局,保留绿树林盘,保护古树名木,建设富有区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以“改、建、保”为抓手,打造翠屏区李庄镇永胜村、长虹村、魁星社区、同济社区,金秋湖镇白塔村,白花镇何家村、吴场村等美丽示范新村。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依托“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民精神文明进步相结合,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实施百村容貌整治,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私拉乱接现象。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市(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建立“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和运行维护机制。结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工程,探索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积分商品、评先评优、入股分红、贷款征信等挂钩,实现村庄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三)大力塑造乡村生态景观
加快形成“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乡村生态景观格局。通过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生态堤岸整治、动植物多样性恢复等手段,系统修复乡村生态,塑造乡村“绿色边界”。结合绿色村庄建设,积极开展乡村植树造林、古树名木保护、湿地恢复等工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见缝插绿、拆违还绿、留白建绿。搞好村口、路侧和滨水地带绿化,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鼓励采用乡土树种,凸显地域乡土特色,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
三、积极倡导绿色生活
(一)大力引导绿色消费
1、实施绿色采购制度
在政府采购计划中将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产品优先列入绿色产品目录,优先采购保护资源与环境、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利于公众健康的产品。由政府制定奖励政策及划拨专项资金,采购绿色标志产品的用户可享受产品价格一定比例的政府补贴。
2、引导绿色理性消费
加强消费环节的宣传引导。推崇健康、文明、简约的生活方式,制作以绿色生活为主题的电视栏目,在车载电视等公共场所播放。提倡自然健康食品,引导人们拒食各类保护动植物,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环保、崇尚简约的生活方式。
3、营造绿色消费场景
扩大绿色消费市场,组织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提供商开展对接,促进绿色产品销售。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建立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大力引导绿色生活
1、提倡使用绿色产品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促进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深入推进限塑工作,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降解塑料袋或重复利用的布袋或纸袋。对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全过程采取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
2、鼓励绿色生活习惯
引导市民在消费行为中注重节约、节能和环保,提倡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养成节能节水的生活习惯、减少洗涤剂使用、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等,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厉行节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采取进社区、学校、村庄,印刷宣传册,宣传生活垃圾的类型、分类方法等,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引导形成垃圾分类的观念。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做好生活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如废旧家电回收、旧物循环使用,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引导居民实现旧物的交换利用。
3、推行绿色办公方式
倡导办公人员日常办公方式的“绿色化”。充分利用网络办公环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推行开展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最大限度的实现无纸化办公,加快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在全社会倡导空调温度合理设置,安装低水耗器具,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饮水机的使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太阳能照明系统,营造节能办公环境。
(三)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1、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全市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率先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省级示范区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运行监管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创星级绿色建筑。
2、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途径,对商业、酒店及政府办公等建筑为重点,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3、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
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重点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质量监督。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一)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加快推动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快速公交系统、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智能化手段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城乡、农村客运网络有序对接,鼓励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城市周边延伸,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适时调整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积极发展城市景观公交、旅游公交、城乡公交、社区巴士等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共交通服务。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化公共交通车辆,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乘用。在申报验收前,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60%。
(二)加快推广清洁能源交通
以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和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推动“电动宜宾”建设,着力提升充电接口、配套换电站等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速推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环卫车、公务用车、重型卡车领域电动替代,引导私家车加快电动化进程,力争带动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推广超10000辆。
(三)深化城区慢行交通系统
深化“自行车道+步行道+特色慢行线”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完善“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到城市绿色交通体系。与城市绿道衔接,实现绿色交通和生态景观功能整体提升;城市特色慢行线承担城市形象展示功能,通过对中心城区内散落的生态资源重新衔接,切实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连续性和舒适性。
第七章 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
一、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打造乡土文化品牌
(一)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知识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公众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理解。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宣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把生态道德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道德观。广泛宣传生态知识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生态消费行为,让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风尚。
(二)挖掘地方特色生态文化
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现代生态文化紧密结合,积极挖掘和利用宜宾酒文化、茶文化、竹文化、抗战文化、古镇文化、农耕文化等多元文化中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传统元素以及绿色发展、天人合一的优秀思想,不断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加强对地方生态文化题材文艺创作的规划和扶持,组织动员开展文艺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具有宜宾历史文化特色、充满现代生态文化元素的生态文化本土精品并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现代生态文化的图书、摄影、视频、美术等形式文艺创作。
(三)打造地域生态文化品牌
注重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地域生态文化在一二三产业的产品设计、品牌打造、营销推广等方面的内涵深化和价值提升作用。鼓励利用宜宾竹茶酒等特色文化资源开展非遗保护传承,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的整体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品牌。深度挖掘南溪豆腐干、宜宾燃面、宜宾芽菜、沙河豆腐等宜宾美食背后的故事,赋予美食以生态文化内涵,常态化开展艺术创作比赛等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宜宾独特生态文化品牌形象。
二、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一)多途径倡导生态文明行为
加强党政机关生态文化培育,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宣传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等重要理念,引导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树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高度融合的理念,提高“关键少数”生态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开展党政干部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定期对党政干部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
加强社区生态文化教育,培养生态文明新市民。以文明社区创建为契机建设社区生态文化,制定相应的文明社区创建规划,邀请社区居民对文明社区创建建言献策。采用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手册、开辟报纸专栏、举办社区生态文化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生态文化教育。以社区科普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居民派发节水小用具、节能节水小窍门手册、生态环境保护手袋等,增强社区居民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能力。
丰富农村生态文化教育,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编制实施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开展生态文化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教育教学资源,采用放映电影、发放传单等方式,对农村干部群众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在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等过程中普及生态农业知识,开展争创文明村镇、文明户等活动鼓励农民转变生活方式。
开展企业生态文化教育,形成生态文明责任观。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员工参加循环经济、低碳环保等生态文明知识培训,邀请国内外专家共同探讨产业生态化的经验和方法。在企业内部开展办生态文明厂报、建员工学习室、出生态环境知识手册、立生态环境宣传板报、挂生态环境宣传横幅、举办大型环保公益活动等活动。鼓励企业家协会和地方政府对具有较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家予以表彰。
推进校园生态文化教育,培养生态文明接班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根据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的心理特征,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化教育与地方性课程、校(园)本课程相融合。鼓励学校师生积极参加与生态文化有关的纪念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公益活动,引导学生从身边事做起,宣传、推介和鼓励实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普遍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
(二)多渠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
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加大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使其成为生态文化承载和生态保护科普的重要基地。探索与长宁竹海自然保护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监测站、五粮液集团公司、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共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完善宣教基础设施,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开日,定期举办林木认养、湿地观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科普等文化活动。
强化新闻媒体宣传。继续完善“村村通工程”,提升乡村广播电视台(站)建设,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载体,开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专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报道和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曝光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激发公众创建热情,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
加强网络和移动端宣传。健全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号、抖音号和快手号,利用社交平台对公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推广,介绍生活节能技巧,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与公众进行环境保护咨询、投诉和反馈等交流互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做好环境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重要纪念日,在典型社区、小区、学校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节水降耗、植树造林等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通过环境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摄影比赛、绘画比赛、书法展、文艺表演等寓教于乐形式,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参与互动。在生态文明电视和广播栏目开通热线电话,座谈访谈活动中设置观众互动环节,通过互动交流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的同时吸引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讨论。邀请地方知名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名人效应”带动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
三、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引领生态建设水平
(一)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支持区县开展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力争建成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县(区),加大推广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和典型经验,提升宜宾市生态文明整体水平,构筑美丽宜宾的基本骨架,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围绕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和保障能力,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大力推动区县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建工作,力争建成一批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形成符合宜宾实际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模式,推动区域生态优势转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三)着力开展全域生态细胞建设
全市构建以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区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旅馆)等生态细胞创建工作,提升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质量。
第八章 完善生态制度,释放制度红利
一、完善源头保护制度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遵守上级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切实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各项管控要求,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按照国家、四川省下发的有关生态红线管控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现有林地、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和生态环境状况恶化。
(二)加强“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规划环评要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环境保护要求。完善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长江大保护战略中实施情况评估。加快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以重点管控单元为基础,强化对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分区分类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构建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
(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以产业园区、化工基地、能源基地等领域规划环评为重点,强化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加快推进形成环评统一管理格局,理顺机制、规范流程、打通平台、共享数据,配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推进省级以下环评审批权限评估调整。
(四)健全自然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按照国家、四川省统一部署,对境内各类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的思路,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体制,对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用途进行统一监管,享有所有者权益,实现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五)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实施重点减排工程。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领域、行业减排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将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总量减排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
(六)优化能源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合理分解“双控”目标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定完善节能支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投资建设。改革创新能源市场体系,加强可再生能源政策扶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严守水资源开发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按照国家、四川省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改革进展,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和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确保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
(七)全面推行河林长制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善总河长领导下市、县(区)、乡、村河长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修编,分级设立已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的湖泊、湿地、渠道的“湖长”,构建政府主导、村级实施、村民参与的村级河道日常管护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跨县区、跨市河湖省级河(湖)长议事协调机制。
贯彻落实建立林长制模式。加快建立森林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重点工作。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
二、落实过程严管制度
(一)依法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原则,综合信贷、价格、财税、行政等多种手段,促进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恢复成本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调整严重污染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二)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制度
对重点固定污染源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证实行分级管理,将污染物排放单位是否遵守许可事项作为环境监管主要内容,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结合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等,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的总量与浓度控制标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排放污染物企业超总量、超标排污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超总量、超标排污行为。
(三)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落实区域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报、自改、自验,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对不当或拒不改正环境安全违法行为的,纳入环境信用体系管理。加强对环境风险企业的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制度
全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和编制与不断增加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相适应,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善环境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和执法部门职能,持续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业的仪器装备和技术人员,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素质。深化环境执法改革,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充实执法队伍,赋予环境执法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探索形成与企业主约谈制度,提高执法检查效能。
(五)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排污单位、监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引导广大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定期在社会上公开,把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排污收费规章和来信来访处理等全部向社会亮相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邀请公众代表对政务公开提建议。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
(六)完善生态环境社会监督举报制度
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举报。丰富生态环境公众监督形式,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完善环境舆论监督制度,明确舆论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健全环境舆论回应机制。完善环境信访制度,建立环境信访预警机制和隐患排查制度,完善信访查处制度和积案化解制度。同时,设立投诉举报信箱、领导信箱,完善24小时12369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微信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完善后果严惩制度
(一)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加快编制宜宾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继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把节能环保、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各区县、各部门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适当增加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的考核权重。
(二)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任期内辖区的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生态红线保护情况、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级变化情况、生态环境状况等内容进行审计,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增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三)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及损害赔偿制度
落实国家和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企业和个人在国土空间开发和经济发展中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空间规划、违反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治理费用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溯本追源,实施终身追究。
四、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一)加大财政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四川省专项资金和政策、项目支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梳理现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向、支持重点,按照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加大资金优化和整合力度,突出资金安排重点,提高使用效益。改进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推行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贴息补助、股权投入、试点示范、绩效评价等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补偿机制
借鉴国内外成熟可行的方法,对市域生态价值科学评估,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合理分摊生态补偿费用。健全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责任制,完善资源开采企业生态恢复准备金制度,确保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积极探索通过转移支付、项目协作、碳汇交易以及捐赠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构建重大建设项目预算预留生态补偿资金的办法。
(三)探索绿色金融体系
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发展绿色产业,推行产业绿色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通过招商、银行业绿色信贷产品等途径,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参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绿色金融支撑,探索建立绿色基金和碳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国有资本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生态工程,率先形成绿色金融全产业链示范。鼓励金融机构对清洁生产企业的绿色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五、推行市场化机制
(一)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政策措施,鼓励采用建设—经营—转让、建设—转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的集中治理。引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措施,对已受污染或者破坏的环境功能区,落实整治责任人进行治理和修复,不按要求采取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确定有治理和恢复能力的第三方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高污染企业实施环境强制责任保险,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由保险基金率先理赔。力争规划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
(二)探索推进碳排放权等交易
积极参与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在全省范围内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权在流域内交易,有结余排污权指标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排污单位,尝试将结余的排污权指标短期租赁。按照国家、四川省的相关要求,探索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交易,鼓励推动全市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第九章 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
一、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包括生态系统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特色产业发展、企业提标减排改造、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等(见附表)。
二、经费估算
规划项目总计110个,预计总投资403.83亿元。创建达标期(2022-2024年)项目101个,预计总投资398.93亿元,其中:生态安全建设项目40个、总投资61.53亿元,占总经费的15.42%;生态经济提升项目20个、总投资298.81亿元,占总经费的74.9%;生态空间保护项目6个、总投资3.29亿元,占总经费的0.82%;生态人居打造项目16个、总投资27.41亿元,占总经费的6.87%;生态文化建设5个、总投资5.46亿元,占总经费的1.37%;生态制度14个、总投资2.43亿元,占总经费的0.62%。巩固提升期(2025-2030年)项目9个,预计总投资4.9亿元。
三、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中充分发挥宜宾市自然景观、气候资源、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战略新兴工业、生态农业业、生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将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改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宜宾市经济绿色优质高效发展。
(二)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森林建设、湿地保护、水生态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脆弱区治理等,宜宾市退化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更加稳定。通过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环境保护治理以及节能减排,宜宾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等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宜宾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教育和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实践,宜宾市居民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通过实施生态文化工程,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公众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高。宜宾市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人与自然的关系更趋于和谐。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
(一)将规划实施纳入法制轨道
本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按程序报批后颁布实施,使本规划成为指导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依据。规划的实施应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对规划中制定的目标和任务,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宜宾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来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
市、区县相关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重点查处违反环境保护专项和相关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取水、取土、弃土(渣)及违法使用土地、采伐林木等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工作,及时受理环境保护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对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督促相关机关依法处置。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功能,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生态文明基础信息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一把手”负责制度等,定期研究宜宾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跟踪监督工作进展,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向市人大汇报推进情况,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规划进度推进。
(二)强化监督考核
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拟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府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绩效管理,严格实行问责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区县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未通过的部门和区县进行通报并问责。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土地差别化管理政策
制定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加快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集中资源化处理设施等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比例征收的支持政策。落实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四、资金保障
(一)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好相关资金安排,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工作重点,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大力争取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础设施投资,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投入。
(二)有效加强建设资金监管
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的使用绩效,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五、社会保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进一步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把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排污收费规章和来信来访处理等全部向社会亮相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定期邀请公众代表对政务公开提建议。邀请媒体“曝光”违法违规、不文明现象,形成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新的机制、政策和行动方案促使各种社会团体、媒体、研究机构、社区和居民参与到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之中。
(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支持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公益事业。联合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组织开展纸张、金属、家电、塑料、包装材料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大力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社会舆论宣传
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印生态文明建设市民手册和中小学科普读物,依托基层党校、成人学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知识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意义和要求,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发展生态文化。通过举办和组织各类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深入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实质,进一步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
六、技术保障
(一)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
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通过举办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招商会等,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积极探索科学技术创新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人才引进及培养新机制,从技术、人才、资金方面扶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加大污染治理装备、材料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应用,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提供支撑。深化生态环保科技合作,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雾霾防治、生态环境监测、小流域生态修复等基础研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产学研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防范适用技术研发,推动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绿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