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重庆钢铁炼铁厂新建烧结1号2号3号成品布袋除尘系统EPC招标公告,项目规模约1649.2698万元,详情如下:
炼铁厂新建烧结1号2号3号成品布袋除尘系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厂新建烧结1号2号3号成品布袋除尘系统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新建烧结1号2号3号成品布袋除尘系统。
2.2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
2.3建设规模:1649.2698万元(不含税);除尘器处理总风量:30万m3/h。
2.4计划工期:25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和检测、人员培训、启动试运等工程内容,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性。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2、项目负责人(EPC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需具备矿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职称证书。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施工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或证明资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单位均应在购标前办理CA;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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