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深圳市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标准草拟质量,现就《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附件:1.深圳市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燃气锅炉部分)
3.深圳市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燃气轮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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