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征集与储备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征集与储备工作的通知京财债〔2022〕688号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区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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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征集与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2-04-08 11:1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征集与储备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征集与储备工作的通知

京财债〔2022〕688号

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和《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关于加快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企函〔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潜在PPP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广泛征集意向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征集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PPP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领域,在养老、文旅、停车设施、市郊铁路、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土壤防治等领域中选取适宜开展PPP模式的项目,探索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

(二)建立PPP意向清单。我局在对潜在PPP项目进行广泛征集、评估筛选的基础上,建立我市PPP项目意向清单(以下简称意向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项目重点指导和推介。形成“提前谋划、扩大储备、重点推介”的PPP项目储备管理机制。

二、工作分工

市财政局统筹负责潜在PPP项目的组织征集和筛选工作,将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纳入意向清单;根据平台管理要求适时转入储备清单,对意向项目进行业务支持和指导工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本领域的潜在项目,向市财政局报送项目信息;意向清单内的项目符合平台审核要求时,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转入储备清单的申请。

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潜在PPP项目的征集和初步筛选工作,及时上报纳入意向清单和转入储备清单的申请。

三、工作流程

(一)征集方式。申请纳入意向清单的潜在PPP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和按季度追加相结合的办法。

集中申报时,区级财政部门和市级相关部门将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报送至市财政局。

非集中申报时,区级财政部门或市级相关部门应每月月底汇总新增拟开展的PPP项目,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

(二)项目报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实施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北京市PPP意向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明确项目基础信息,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分级审核。区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级意向采用PPP模式项目的征集和初步筛选工作,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市财政局应对申请纳入意向清单的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符合规定的纳入PPP项目意向清单。

(四)动态管理。市财政局将按月更新意向清单。对确定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转出意向清单的申请。对符合平台审核要求的项目,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财政部门应及时申请转入储备清单。

(五)指导推介。市财政局对纳入意向清单的项目重点进行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项目孵化和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未纳入意向清单项目,不作为市财政局业务指导和推介的范围。

四、工作安排

市级各相关单位以及区级财政局应于4月15日前将《北京市PPP意向项目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我局,电子版同时报送liushen@czj.beijing.gov.cn。

市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PPP项目征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申请纳入项目意向清单和储备清单,确保项目征集和储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附件:北京市PPP意向项目信息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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