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域辽阔,区域自然情况、土壤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制定细化的区域方案是管理精细化的体现。因此,地方的土壤污染治理方案要在‘土十条’要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可操作性,建立土壤风险控制与修复治理相结合的污染防治模式,从目标上要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
自《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出台后,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都在酝酿出台针对地方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看来,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制定各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这项工作,要在充分进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地方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土壤污染行动计划。
“地方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不能简单地只是把‘土十条’的称谓从国家换成省、市就完事了,毕竟全国不同地区的土壤、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一些省份的土壤现状仍然相当复杂和特殊,这就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行动方案。”陈同斌说。
陈同斌强调说,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在国内仍算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和行业,地方的技术力量和相关人才比较缺乏,因此,需要由拥有丰富经验的高端专家对各地的方案进行评审咨询,给予相应的指导。
“权威性的前提是专业性,地方出台的这些方案中相关指标也是具有约束性的,因此要充分依靠专家团队,并建议由国家层面把关和指导。”陈同斌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李发生认为,中国地域辽阔,区域自然情况、土壤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制定细化的区域方案是管理精细化的体现。
那么,究竟该在哪些方面细化“土十条”呢?
“地方的土壤污染治理方案要在‘土十条’要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可操作性,建立土壤风险控制与修复治理相结合的污染防治模式,从目标上要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李发生说。
陈同斌说,在立法等管理层面可能每个省市都大致相近,但在土壤的修复和保护环节,由于各地污染类型、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因素的不同,是需要地方根据自身特点来具体细化的。
“‘土十条’提出的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的这个目标是各地制定方案时必须考虑的大前提。
要达到这个目标,肯定会有不同的办法。但总体来说,一定要与当地的优势资源和产业相结合,才能让土壤污染的治理方案更易得到当地领导和群众的认同,更易推广。比如云南省的果品产业,或是在广西的桑蚕产业,都是当地的特色支柱产业。制定的土壤污染治理方案要充分关注到与地方特色产业的有机结合,既保护土壤环境,又要发展地方经济,这样才能使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陈同斌说。
他提到一个自己正在参与的土壤治理项目。在西南某省,当地的特色中药材种植地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中药材销路因此受到影响。陈同斌带领的团队对这里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受到当地政府和农户的欢迎,因此,修复工作就开展得比较顺利,效果也很好。
原标题:精细化落实“土十条” 因地制宜开展土壤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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