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方案情况的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函》(皖土壤办〔2018〕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认真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为“优”。自评情况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土十条》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六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和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地矿局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举办了六安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技术培训班,配合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完成对我市农产品的第一次采样和农用地土壤详查布点及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采样工作。
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方案编制,通过了技术审查,并报省环保厅备案。指导霍邱县完成了产粮(油)大县环境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相关情况。组织对我市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市硫酸厂、市淠河化肥厂、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等22个搬迁工业企业场地及周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了调查评估,为下一步对污染地块进行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打下坚实基础,且为下一步环保部即将开展的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申报提供科学依据。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积极防范建设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对有色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的新建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审查,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到位。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发布及土壤污染责任书签订情况。2017年8月,省环保厅发布《安徽省2017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皖环函〔2017〕1044号),对纳入名单的重点企业提出环境监管要求,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同我市两家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市政府将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截至2017年12月底,各县区均完成了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根据省环保厅印发实施的《安徽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精神,我市正在组织编制《六安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及《六安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把关。配合省厅开展进口固废进口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企业认真整改。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关停取缔与居民区混杂、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无证无照小作坊,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对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集散地予以取缔;规范引导再生利用企业和集散地园区。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总量。督促各县区加强对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对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新(扩改)建项目,必须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和来源以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资源化利用为原则,引导和鼓励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尾矿库、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公布重点监管尾矿库、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名单。
(四)机制和能力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调度《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贯彻落实情况,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4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合作。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委等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坚持项目引领。在各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六安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筛选了一批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块,优选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调查评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清。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部署,我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但由于当时点位布设网格较大,数据缺乏且精度不够,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
(二)土壤环境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土壤污染防治法还处于审议阶段,尚未颁布;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肥料、饲料、灌溉用水、农用污泥、农膜、农药包装等相关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建议加快立法和标准修订进程。
(三)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土壤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能力、技术支持能力薄弱。建议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评估结论
2017年,我市较好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引发的重大社会稳定问题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自查评估结果为“优”。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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