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邯郸市2022年2月21日至3月31日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的通知。
调控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
调控内容涉及钢铁行业、焦化行业、水泥行业、砖瓦行业、独立球团铸造行业及石灰行业。
其中钢铁行业3月15日前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粗钢产量的通知》(邯工信字〔2021)230号)要求,确保限产到位,粗钢产量控制到位。3月15日至3月底,绩效等级A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钢铁企业限产30%,C级限产35%,D级限产50%。(新建企业绩效等级按C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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