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雅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我市危险废物2020年产生类别有17种,产生单位550余家,产生总量为36.96万吨,利用处理总量28.14万吨(含往年贮存),贮存总量29.56万吨。产生量前5的危险废物类别依次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60161.5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97.4%;HW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4559.5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1.2%;HW21含铬废物2123.8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0.57%;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891.5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0.23%;HW31含铅废物869.6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0.23%。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
全市在运行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8家,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5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2家,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达到55.51万吨/年。除上述之外,还有1个危险废物处置设施、3个中小微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在建设中。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文件规划我市建设6万吨/年危险危废处置项目,即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规模包括焚烧3万吨/年、物化0.5万吨/年、填埋2.5万吨/年。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底建成。
(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
汉源县源富锌业有限公司、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三兴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正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综合利用单位,主要综合利用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23含锌废物,总计规模54.2万吨/年,包含四川正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HW31含铅废物(废铅蓄电池)规模10万吨/年。根据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能力已基本满足本市需求。鼓励原有综合利用单位项目技改升级,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当以利用本市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为主。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我市医废处置中心,由雅安市锦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采用134 ℃高温蒸煮灭菌设备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每天运行时间6-8h,日处置能力为3 t/d,通过增加班次,延长作业时间,处置能力可达10吨/天,已满足我市医疗废物实际处置需求。
(四)危险废物收集单位
雅安鑫凯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市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收集单位,2021年6月1日取得许可证至今,经营规模为2000吨/年。
四川迎锋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雅安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单位,2021年6月30日取得许可证至今,经营规模1万吨/年。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监管能力、意向单位成熟度等综合情况,我市确定雅安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雅州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纳海环境有限公司与四川鑫鑫灌百园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建设项目作为我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各企业设计收集规模为5000吨/年。目前试点集中收集贮存单位正在建设中。
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各县(区)拟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建设意向,市局将按照“产处平衡”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核实平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要符合《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和中期调整方案等政策要求。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社会发布。
(二)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机制。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及时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体系,消除价格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处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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