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召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既是环境要素治理的“最初一公里”,又是巩固和提升要素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任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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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

2023-08-02 13:17 来源: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7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召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既是环境要素治理的“最初一公里”,又是巩固和提升要素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任务。

“无废细胞”创建全面展开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任何废物的城市,也不是完全杜绝垃圾废物的产生。“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对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重要意义。

2019年,雄安新区纳入全国“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我省各项工作全面推开。2022年,省政府印发实施《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63项具体指标。在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雄安新区纳入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基础上,统筹考虑全部设区市一并启动,努力形成各地梯次发展的工作格局。

2022年,我省修订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并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写入条例,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与推动“无废城市”有机结合,为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法治保障。

目前,全省各地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完成,“无废细胞”创建全面展开。例如,石家庄市开展“点对点”菌渣定向协同处置,新增21家绿色工厂。唐山市24家钢铁企业开展固体废物全量化利用模式探索。衡水市推动种养结合“气、电、热、肥”联产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雄安新区编制全国首套贯穿3年学前教育和12年基础教育全过程的“无废城市”理念教育读本。下一步,我省将广泛推进“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乡村”“无废淀泊”等多场景“无废细胞”建设,加快全域各具特色“无废城市”建设。

持续提升危废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对此,我们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提升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

据悉,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推动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一张网”,全省3万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平台管理。出台《河北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积极指导各地抓好废铅蓄电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等收集试点建设工作,有效打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联合推动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区域合作和联合监管。

为进一步推动危废处置利用能力优化提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实施省政务大厅“一窗”进出,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实施便利化服务。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利用类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自主调节,项目竣工后,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条件的,项目投资主体按程序向省厅申请领取。20余家新企业、新项目因改革应运而生,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我省持续推动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1800余个环境隐患整治完毕。同时,我省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作为日常管理重要手段,促进企业提升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针对危险废物贮存、标识等新政策、新标准的实施,我省编制发布工作指南,成为国家提出危废管理新要求后,全国首个省级危废规范化评估指导性文件,用于指导相关单位尽快准确掌握最新政策要求。

推动尾矿污染治理科学化、规范化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统称尾矿。因产生量大、种类多、成分复杂,环境风险高,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

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尾矿污染防治工作。尾矿库作为贮存尾矿的场所,尾矿库环境管理一直是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的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我省建立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加强分类分级差异化动态监管,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河北省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有关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并转发全国推广。同时,扎实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全覆盖,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实施“一库一策”治理,有效防范汛期环境风险,持续提升尾矿库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和风险防控水平。

聚焦

问:最近河北省率先开展了首批省级重金属排污权交易,能否介绍一下出台背景和成效?

答:“十四五”以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我省科学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开展调查评估,推进综合整治,加强排放控制,严格执法监管,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已推动实施50余个重点减排工程,超预期完成阶段减排目标,富余减排量作为生态环境资源,及时纳入政府储备,科学制定并发布铅、汞、镉、铬、砷5项重金属基准试行价格,积极推进重金属排污权交易。6月26日,通过电子竞价完成全省首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2365千克、交易额达1128.84万元,惠及固废综合利用、高端装备制造、战略储备资源采选等17个建设项目,预计可拉动投资108亿元,进一步拓展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模式。

作为率先实施5项重金属交易省份,没有成型借鉴经验,我们坚持政府搭台和市场调节创新推动,积极探索形成统一确权方法、统一减排认定、统一省级调剂、统一省级交易的“四个统一”模式,全面规范交易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生态环境资源有形化、价值化、市场化不断推进,可以充分引导涉重金属破产、关停、停止建设等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以市场方式促进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是省级统筹有利于生态环境资源优化配置,集中力量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示范等项目建设,可实现环境资源有序高效流转,促进涉重金属行业健康发展。三是重金属排污权出让收入按储备来源,全部缴入相应市级国库,用于当地重金属防控和生态建设工作,可有效激发各地减排治污内生动力。例如,首批交易的17个建设项目,既助推了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落地,也解决了钢铁等传统行业除尘灰等固体废物处置难题,全面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问: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作为强化日常管理、助力企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手段,我省是如何组织开展工作的?

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今年,生态环境部已将此项工作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对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突显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高度重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吸收借鉴先进省份工作经验,研究制定《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制度》,将“问题整改”列入评估指标,积极组织开展评估整改问题“回头看”,助力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四级评估体系。举一反三,持续改进工作措施、创新评估工作机制,创新提出了“企业自评估、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省级评估”四级评估体系,通过企业自评,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编制《河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解决企业自评估技术需求,规范指导企业开展自评估。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联动工作机制。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目前我省已形成了横向上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牵头统筹协调,环评处、执法局、固废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依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纵向上建立了“企业自评估、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省级评估”四级评估体系,共同推动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23年是新修订《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第一年,我们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抓手,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上新台阶。

问:国家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河北省也出台了《河北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规划》和《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目前处置能力建设成效如何?

答:通过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基本形成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利用处置体系,除尘灰、二次铝灰、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处置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93家,总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64.25万吨,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

当前,为促进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减少同质化竞争现象,省生态环境厅将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介绍我省当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情况,提出投资建议,指导投资者理性判断我省危废利用处置市场,积极引导市场合理投资。鼓励“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建设,支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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