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征集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重点征集工业、建筑、能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12个领域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详情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科技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加速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升级,按照《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作安排,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开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编制《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和河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征集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2.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鼓励国家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上报;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推荐上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单位通过管委会推荐上报。
(二)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3)。
(三)在保证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数量不限。
三、截止时间和寄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纸质推荐函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邮箱(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征集重点领域”分类整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刘军 刘慧杰
附件1 征集重点领域
1.工业领域节能降碳
2.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3.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4.能源领域节能降碳
5.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6.大气污染防治
7.水污染防治
8.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9.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0.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11.环境监测监控与预警
12.生态保护与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