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芜湖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芜湖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15.4亿元,有力保障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
在污染防治方面
芜湖市已经建立起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年内统筹安排1.2亿元全面支持治气治水治土,取得良好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PM2.5累计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空气优良率为82.9%,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统筹安排水清岸绿资金2.8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开展长江芜湖段禁捕退捕,全面提升长江生态功能。
生态保护和修复
离不开财政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支持。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5900万元,支持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同时还支持了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岸线保护修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修复6大类共计16个重点项目。另外,投入275万元完成2020年度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清算,投入105万元用于2020年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为实现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权、责、利相统一,芜湖市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实施相关改革,从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自然资源产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财政关系,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原标题:芜湖今年安排资金15.4亿 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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