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更好服务于我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2021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落实《《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和《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难点热点环境问题、优化环境管控体系为方向,以实际应用型和研究成果便于推广转化型为重点,开展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环保科技项目申报采取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相结合。拟根据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环境管理需要设置两个重点项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一般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由专家评审后择优安排。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凡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环保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际工作任务。
四、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项目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单位申请报告、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装订盖章,一式五份。
(四)申报程序及名额:本次采取属地申报,申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申报,经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各市州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单位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限1个)。申报时间截止为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彭军荣 杨静翎
电 话:0731-85698109
邮 箱:hnhbkjc@163.com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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