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5518800元,详情如下:

首页> 水处理> 污泥> 招标> 正文

宁波市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06 11:5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9月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5518800元,详情如下:

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1)103D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518800

最高限价(元):551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18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具有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环评批复(1.1环评中若有标注年处理量的,年处理量不得低于15000吨,无标注年处理量的则视同满足。1.2批复内容中需包含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07806

质疑联系人: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07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4楼

传 真:0574-88581100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远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81100

质疑联系人:丁瑶瑾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81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传 真:/

联系人 :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