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葛洲坝发布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7.1条第一款第(六)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9月2日向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1〕1534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此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将导致葛洲坝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最终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