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博天环境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0),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 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该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1)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 2022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5)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股票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2023 年 2 月 14 日和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临 2023-011、临 2023-012)。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7,500 万元到 213,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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