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11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加强钢铁行业减排、“碳达峰”“碳中和”规划落实、巍山凤山环境综合治理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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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决定”专题询问实录

2021-07-12 09:15 来源: 生态唐山微发布

6月2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11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加强钢铁行业减排、“碳达峰”“碳中和”规划落实、巍山凤山环境综合治理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询问。整个询问加深了委员对“一法一决定”实施情况的了解,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专题询问达到了预期目的。今天,特刊出专题询问实录。

一问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龚瑞昆委员:生态环境是最大民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完成“退后十”任务还有较大差距,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下一步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高庆利:针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推进较慢问题,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钢铁行业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改造力度,推进大宗物料清洁运输能力建设,健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生产参数监控及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监管体系,指导企业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力争更多企业完成公示,达到创B争A条件,切实实现污染物源头减排。

针对国控点周边1公里、5公里内污染源精细化管控不到位,部分国控点数据偏高,拉高了全市综合指数问题,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推动关停开平、古冶、丰南等国控点周边、二环线以内19家独立石灰窑。成立国控点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攻坚专班,逐一制定精细化管控方案,建立市、县、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四级包联帮扶机制,制发11个国控点1公里、5公里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分布图,不定时抽查国控点包联情况,并联合市广播电视台暗访国控点,每周通报检查,督导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半年来PM10仅改善1微克/立方米这一问题,下一步,将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为法律准绳,依法打击各类建设工程、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企业料堆场等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以及煤炭、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存环境违法问题。强化市领导督导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唐山市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唐山市扬尘污染治理考核方案》,突出施工工地、道路、裸露地面、堆场、矿山、港口等六尘共治,强化降尘和积尘走航监测考核,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成立扬尘工作专班,每日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办整改的闭环机制。加密国控点周边裸露地面苫盖,道路湿扫保洁,每天洒水不少于12次。强化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定期通报并专报市政府主要及分管领导。通过日曝光、周走航、半月通报、月排名的方式,不断压实属地和相关市直部门责任。

针对“公转铁”进度缓慢,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比例不高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公转铁”建设,非临港的铁路专用线全部达到设计运输能力,临港的全部实现管廊清洁化运输或水路运输。年底前,建成的铁路专用线运输比例达80%以上;达不到的,全部采用电力重卡、氢能重卡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针对车辆使用结构清洁化水平不高问题,下一步,将协助公安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国四高排放柴油货车,推广应用电力重卡、氢能重卡等新能源车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发改、商务等部门协同作战,6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对国四柴油货车,加大禁用区内和重点用车单位高排放车辆管控力度,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使用,对超标排放的,进行维修更换污染控制装置或淘汰。

二问 《决定》实施情况

么树军委员:加强矿山环境治理修复是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实施以来,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治理修复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彩芹: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实施以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拉网式摸排,兜清工作底数,摸清该区域共涉及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62处,其中开平区47处,古冶区15处。二是结合省、市下达的治理任务,立足我市工作实际,指导属地政府制定了三年治理规划,编制了治理方案,为实施矿山治理修复提供科学指导。三是深入一线实地督导,督促属地政府盯紧任务目标,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工程治理,及时组织专家对完成治理的矿山迹地进行验收。截至2020年底,开平区投资3.2亿元、古冶区投资2.5亿元,采用先进的喷播技术治理白茬山,完成了54处矿山迹地年度治理任务,治理效果初显,整体矿山环境极大改善。剩余8处迹地纳入了今年的治理任务,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均编制了治理方案,完成了招投标并全部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已经完工2处,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从而实现巍山凤山区域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清零。接下来,将持续加强对属地政府的督导指导力度,对已经完成治理的迹地实施动态监测,继续深入开展后期养护和高标准绿化,利用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山水林田湖深度综合治理,切实实现该区域环境的全面提升。

三问 如何保障“公转铁”顺利实施

周景会委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着力推进运输结构优化和“公转铁”工作,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铁路专线建设缓慢,没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请问发改委应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公转铁”顺利实施?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张国顺:加快推进企业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是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有效解决铁路货运能力增长缓慢问题,下大力推进了一批地方铁路干线、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和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工作,到目前虽已取得阶段性突破进展,但按照中央、省环保督查整改“回头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工作的任务仍很重。

当前和下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问题导向,下大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钢铁企业专用线项目建设进展。按照市、县已经制定的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会同相关市直部门,督导相关县(市)区、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在建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决战调度机制,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对重点部位、难点问题、节点工程进行一线督导协调,全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按既定时限实现项目投运。二是加大力度推进铁路通道能力补强。做好系统化推进,紧密对接协调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加快实施国铁通道和重要站场节点补强,加快七滦铁路电气化改造、曹妃甸南站扩能、张唐铁路团瓢庄站与唐遵铁路遵化南站联络线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为充分发挥企业铁路专用线的运力和效能提供可靠保证。三是下大力组织推进“公转铁”运输。督导协调加快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疏港铁矿石铁路装车系统在建项目建设进展,确保2022年底前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分别形成8000万吨、6800万吨的疏港铁矿石铁路装车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通过政策引导、管控倒逼、考核激励等综合措施,引导和推进企业实施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的积极性,到2022年非临港钢铁企业疏港铁路矿石运输全面实现“公转铁”。

四问 如何加强企业监管

王玉升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在应急预警机制中涉及相关企业停产、限产减排措施,请问市工信局是如何加强企业监管的?

市工信局副局长胡晓刚:加强企业监管的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21〕3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管行业、管环保”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我局先后制定《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02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督导方案》,科学务实地细化落实举措,为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驻企监督奠定坚实基础。由局领导带队、抽调行业处室精干人员,组建9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督导检查组,明确驻企监督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条线顺畅、动线合理,切实从组织上、制度上夯实驻企监督责任,有力确保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二是加强培训演练,强化队伍建设。市大气办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抽调248人,组建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驻企监督员人才库。为提高驻企人员业务能力,推进环保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3月24日,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驻企人员业务培训,聘请钢铁、焦化、水泥专家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生产流程、工序、重要排污点及重污染天气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专业讲解;3月26日至27日,组织25家钢铁企业100名驻企监督员分别在古冶国义钢铁、迁安燕山钢铁和丰南瑞丰钢铁进行现场演练;4月7日至8日,组织焦化、水泥128名驻企监督员分别在丰南达丰焦化、滦州美锦焦化、古冶区冀东三友水泥进行现场演练,切实提高了驻企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提升监管效能。3月25日至30日,全市启动重点企业驻企工作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对全市23家绩效评级B级及以下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大气办限产减排措施均得到落实。4月21日至30日,全市重点企业驻企工作启动期间,我局再次开展第二轮全覆盖督导检查,未发现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不到位问题。下步,我局将坚决扛起“管行业、管环保”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重点涉气企业驻厂监督工作,确保企业全面落实减排措施,为我市加快“退后十”步伐,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五问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

张彩文委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在“退后十”攻坚战中意义重大,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进出车辆清洗装置不规范、施工道路浮尘严重、雾炮抑尘不到位等问题,请问住建局采取哪些措施治理建筑工地扬尘?

市住建局局长李再东:我局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唐山市2021年“退后十”的工作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决定”的工作要求,将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作为“退后十”的重点举措之一。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环保主任制度》。明晰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了责任体系,对三方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比如,环保主任任职期间受到二次行政处罚的,由市住建局建议所在单位取消其环保主任以及环保副主任资格。环保主任以及副主任资格被取消后,2年内不得在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担任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二是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十三条精细化管控措施》。管控措施明确了督导重点:加强国控点1公里范围内核心示范区工地的管控措施。要求在原有围挡上增设不低于2米的柔性围挡;提高了现场苫盖标准,所有房屋建筑工地裸露地面使用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网苫盖;进一步提高车辆冲洗设施标准,要求场区门口设置车辆整车封闭冲洗设施并安装自动开启冲洗装置。三是持续实施强化督导“严管重罚”措施。3月份以来,共检查市中心区(路南、路北)房屋建筑工地1551项次,发现扬尘治理问题共245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365个,针对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6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3份,对15项工程因扬尘治理问题立案处罚,罚金71万,对推动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六问 如何提高国省干道公路扬尘治理水平

徐卫国委员:我市运输现在主要依靠公路,道路扬尘污染是我市治理的重点,请问交通运输局如何精准管控,提高国省干道公路扬尘治理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建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聚焦“退后十”目标,突出国省干道公路扬尘治理重点,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公路运输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等六项工作方案,以市大气办名义下发。专门成立了扬尘办,抽调13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市国省干道扬尘整治和交通项目施工工地降尘工作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的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462人次,检查点位7525个,检查发现问题数量2930个,下发督办单45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为不断提高国省干道公路扬尘治理水平,我局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提高国省干道公路机械化洒扫水平,督导各县(市)区按照普通国省干道每5公里1辆的标准,购置机械化洒水、清扫设备。目前,全市新购置机械化清扫设备58辆,国省干道机械化清扫设备总数已达254辆,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干线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其他路段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1.5%。二是实施破损道路集中修复。成立三个工作组,出动车辆24辆次,人员66人次,联合18个县(市)区、9个收费运营管理单位,对全市公路路面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路面破损路段244条段,破损面积35.59万平方米。结合破损路面的具体情况,逐项制定修复方案,目前已修补破损路面4万余平方米。三是推进“三位一体”公路综合服务区建设。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协调加快“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目前,丰润区2个综合服务区去年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其余“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区,各县(市)区政府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预计年底完成全部新建工程。

七问 如何加强钢铁行业减排

王义刚委员:钢铁行业是我市利税大户,也是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请问生态环境局如何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加强钢铁行业减排?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高庆利:一是加严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实施《关于执行钢铁、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将现行烧结机机头(球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分别调整为5毫克/立方米、 2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热风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分别调整为8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排放标准50毫克/立方米,调整为20毫克/立方米。经测算,通过加严排放限值,颗粒物可减排0.39%、二氧化硫减排10.63%、氮氧化物减排5.03%。二是深化有组织污染治理。今年,我们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推动实施76座高炉一氧化碳治理,34台烧结机全烟气治理,73台烧结机烟气循环治理,59座高炉煤气治理,70座轧钢加热炉脱硝治理,以及46座转炉一次烟气除尘提标改造;推动5家钢铁企业9台烧结机实施氧化法脱硝治理工艺改造,置换为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脱硝治理工艺。三是切实夯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近期,我们组织全市钢铁企业对标学习邯郸裕华钢铁无组织排放治理先进经验,要求企业聘请权威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现状评价,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点位,实现原料储存、物料转运和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全覆盖。打造全厂智能化无组织管控平台,整合全厂高清视频监控、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等数据信息,建立全厂完备的无组织管控治一体化平台和网格化监测系统,实时跟踪、适时核查,智能化监控和监管,集中化控制和治理,切实提升无组织治理水平。四是实施精准差异化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公示,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的可评为A级、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不足80%的可评为B级。目前,首钢迁钢、首钢京唐被生态环境部评为A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纵横钢铁达到B级水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仅限产10%;而其他5家B-企业、15家D级企业限产比例分别为25%、45%。五是全力推动企业“创B争A”。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钢铁企业绩效水平,组织开展钢铁行业“创B争A”专项行动,全市钢铁企业对标学习首钢迁钢、首钢京唐先进经验,全面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着力提升有组织排放治理水平,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提升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比例,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切实提升环境治理和管理水平。在港陆钢铁召开“创A”现场会,并座谈分享经验,带动全市钢铁企业共同进步,年内,力争纵横钢铁、河钢乐钢和港陆钢铁完成“创A”,同时,津西钢铁、瑞丰钢铁、东华钢铁、东海钢铁、东海特钢等企业也已签订“创A”承诺书,全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实施评估监测,按期完成公示。

八问 我市矿山综合治理现状

贾东君委员:请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市矿山综合治理现状,如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开采、整治中的违法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彩芹: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综合治理,将其作为唐山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矿山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关闭了一批环境不达标、规模小、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矿山数量由2013年底的735家减少到2019年底的364家。特别是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6+1”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其中矿山综合治理是其中时间最长、难度最大、任务最重的专项行动。对此,市委市政府坚持政治站位,市人大联动监督,市纪委监委跟进监察,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扎实履职尽责,形成了上下配合、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达2020年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治理任务413家、关闭取缔40家、整合重组50家、露天转地下13家、标准倒逼298家,各项任务全部按时限完成。我市在省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2021年,我市矿山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一是关闭取缔,对于今年省追加的8家矿山关闭取缔任务,目前已关闭6家,年内全部关闭取缔到位。二是整合重组,省达我市整合重组矿区68个,正在按照省要求积极编制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列入省限期整改台账的矿山中,有242家不符合《河北省矿山生产建设标准》,已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矿山企业9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整改达标18家。整合重组后,我市矿山企业数量控制在150家左右。三是迹地修复治理,省达我市141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任务,已开工72处、开工率51.1%;已完成验收23处,验收率16.3%,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对于开采整治中的违法行为,我们坚决予以打击,做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工作监管。年初制发《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紧急通知》,建立共同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合力。明确违法采矿行为打击标准,完善监管措施,落实台账月报制度,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结合无证采矿行为处罚权限下放的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对权力下放后属地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共性、趋势性违法苗头,及时向县(市、区)发送提示函。同时,加强业务指导,下发矿产资源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资料,着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权限放得下、接得住。三是强化打击力度。联合市公安局制发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结合矿山综合治理“回头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非法采矿问题严厉打击,维护矿山资源开发秩序。

九问 我市如何规划落实“碳达峰”“碳中和”

王荣国委员:“碳达峰”“碳中和”已经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请问市发改委我市对此项工作是如何规划落实的?

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敬明:唐山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中央、省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我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为更好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我委牵头起草了《唐山市近期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积极构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需要编制碳达峰方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同时,我委正抓紧研究制定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同时,按照制定重点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分工,组建钢铁、电力行业碳达峰方案编制工作专班,委托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作为咨询和支撑单位,科学制定钢铁、电力行业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确保钢铁、电力行业2029年实现碳达峰,力争钢铁行业2024年、确保2025年提前实现碳达峰。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一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谋划在北部山区依托荒山荒坡、在南部沿海地区采取农光、鱼光、盐光等形式,分别各谋划一个百万千瓦级的光伏发电基地,总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和送出设施。探索利用大唐引进的中建材碲化镉薄膜发电技术,力争将曹妃甸区打造成国内首个20万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区。利用全市农村屋顶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22前建成15万千瓦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组织开展浅层地热供暖前期研究,保障居民冬季低碳取暖。对市域内可开发的风电资源进行摸底,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一批重大风电项目。二是积极推进工业领域降碳工程。全面推广首钢朗泽的工业尾气(一氧化碳)制燃料乙醇技术,率先打响唐山钢铁企业碳收集品牌。依托大唐国际、华润电力,对电力行业实施CCUS(二氧化碳的捕捉、储存和利用)可行性专门研究。积极推动工业领域天然气代煤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交通领域降碳工程。以获批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和河北氢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氢能重卡应用工程。对非临港钢铁企业,全力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科学制定我市绿色交通出行方案,在城市和末端物流、重型运输、环卫、城市客车、城际客运等领域推广替换新能源汽车。四是积极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紧盯国内储能技术发展进程,积极探索储能与分布式发电相结合,实现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积极推动迁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加氢站布局工作方案,加快储氢产业的布局发展。积极推广电化学储能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侧和用能大用户需求侧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设施。五是加快发展低碳产业。坚持以市场换投资、以市场换产业,借助我市能源资源及市场优势,我委组织相关县(市、区)与东方电气、北汽福田、长城汽车、三一重工、佛山飞驰、中建材、亿华通等企业进行了深入对接,重点就引进风机制造、碲化镉光伏玻璃、氢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进行深入洽谈,涉及企业投资近百亿元,目前正在持续跟进,部分项目已进入可研论证阶段,力争尽早取得突破性成果,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唐山是能源消费大市,唐山碳达峰、碳中和进展,对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政策导向,从积极引进前沿技术、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全面提高生产工艺,持续降低重点领域碳耗水平等方面入手,引导企业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落实碳达峰部署要求,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十问 如何监管“散乱污

王大力委员:“散乱污”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部分县(市、区)“散乱污”企业未实现动态清零,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市环境执法监管上采取哪些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高庆利:自2017年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持续保持动态出清。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7866家,其中2017年为4212家,2018年为3535家,2019年为86家,2020年为33家。“散乱污”企业数量呈逐年递减的良好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20年8月,我市“散乱污”企业动态出清工作顺利通过省生态办组织的核查验收。

2021年,截至到5月底,全市共排查发现新“散乱污”企业14家,已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两断三清”。分析新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县(市)区交界区域、闲置大院、废弃厂院等场所仍然是巡查监管的薄弱区域,时有发现“散乱污”企业在这些场所死灰复燃。二是区域环境治理标准逐年提升及经济收入形势的影响,一部分“散乱污”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或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生产而获取经济利益。三是网格化监管责任仍有缺失。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动态出清的主体,在落实网格化排查工作中仍有点位巡查不到位,“两断三清”不彻底的问题。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上级有关“散乱污”企业动态出清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先后以市大气办名义印发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20号)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确保旅游旺季期间“动态清零”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52号),要求各地紧紧围绕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保持动态出清。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原则,继续督促各地加大网格化监管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二是继续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电力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依法打击“散乱污”企业。三是采用无人机飞检、卫星图片识别、执法人员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四是市县两级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晨查夜查,通过不间断、全覆盖的检查,使“散乱污”无所遁形。五是对问题多的县区及时进行调度和通报,督导县(市)区加强“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

十一问 如何推进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张国华委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我市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请问,对巍山凤山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当全部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要求,是如何推进落实的,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完善?

市住建局局长李再东:巍山凤山区域涉及开平区、古冶区共15个村庄。我局按照职责分工,主要负责督导、指导该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该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2019年实现了市场化保洁模式,开平区住建局与北京环境有限公司签订市场化运作保洁合同,负责垃圾转运到丰南垃圾焚烧厂;古冶区王辇庄乡与唐山洁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市场化运作保洁合同,负责垃圾转运到古冶区垃圾填埋场。截至目前,巍山凤山区域15个村庄共有垃圾桶5707个、收集点29个、收集车辆34辆、保洁人员57人。

为推进巍山凤山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建立专班。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下设3个督导组、1个综合组,抽调业务骨干15人开展工作,确保巍山凤山区域村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制定方案、全力推进。我局下发《唐山市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市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责任、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其中,重点提出巍山凤山区域村庄加大垃圾清理转运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每日有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完善督导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三级督导检查制度及建立督导检查队伍,市级督导县区、县区级督导乡(镇)、乡(镇)检查全域村庄。市级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巍山凤山区域村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督办单、微信群现场交办等形式,做到及时处理、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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