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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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6-17 11:07 来源: 广东政府采购网

日前,广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详情如下: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D20N2754)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cn/bmpd/jmsggzyjyzx/)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1D20N2754

项目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与减排技术支持):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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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合同包):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8-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只接受已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提供《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cn/bmpd/jmsggzyjyzx/)

方式:在线获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指引: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使用账号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bmpd/jmsggzyjyzx/)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注:关于以上供应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下载磋商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点此下载),以便供应商能准确高效地完成相关投标操作。

2、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3、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具体见“缴纳标书费方式”。

4、缴纳标书费方式: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复制网址/DocSale/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101D20N2754至浏览器中打开)。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联系方式:0750-3502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山(020-37860519)、薛业生(020-37860545)

电话:020-37860519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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