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 2966—2024)地方标准本,自4月3日起实施。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要求。 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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