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中央及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宏观调控,持续推出支持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通过环保信贷、财政支出等政策工具,帮助环保产业有序复工复产。绿色金融在此过程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发挥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化和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投融资领域,为疫后经济“绿色复苏”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一、 2020年环保产业投融资政策环境
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持续完善。区域发展战略不断细化,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五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下,包括《长三角生态环保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以及《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内的一系列区域环保发展细则陆续实施,污水管网改造、清洁取暖设施建设等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可有效刺激市场需求,协助环保企业业务转型,促进环保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有助于借助时间窗口,争取政策扶持,缩短项目落地运行周期,降低环保企业经营风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优化。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疫情期间,这一政策方向具体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在经营原则方面,《意见》强调,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引导,做好服务;在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政策环境方面,以一揽子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良性经营机制。税务机构要合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实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面对疫情冲击,2020年2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多次联合下发公告,提出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免征增值税等措施,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压力;从间接融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建立中长期银企关系,主动对接企业贷款和续贷需求。在直接融资制度方面,提高民营企业上市审批效率,合理降低证券发行门槛。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环保通道”,适度放宽募资用途和延长批复文件有效期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企业运行的金融支持。
二、 2020年环保产业证券市场投融资发展状况
环保上市企业数量和规模持续增加。2020年,环保上市企业新增16家,总数达到145家,业务领域主要聚焦水务和环境修复领域,同时也涵盖了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和资源化、综合服务以及环境监测与检测等[1]。环保上市企业数量和市值总量有较大幅度上升,但总体比例仍然较小,2020年末,145家环保上市企业总市值增至11659.1亿元,同比增长16%,占同期A股总市值的3%。环保上市企业平均规模虽有所增长但仍较小,上市环保企业平均市值为80.41亿元,同比仅增长5.4%,低于A股平均水平(101.75亿元),市场集中度有所下降,仍属于竞争型市场。
环保上市企业再融资数量和规模较小。从增发募资数量看,2020年环保上市企业主要通过定向增发进行再融资,增发10起,与2019年数量一致,同期A股增发募资348起,占比3%;从增发募资金额看,环保上市企业增发募集资金额共计81亿元,同比下降60.7%,同期A股增发募资金额为8276.6亿元,占比1%。环保上市企业之间增发募资额呈两极分化,大部分环保上市企业增发募资额较小。2020年,格林美和环保动力定向增发募资共计42.4亿元,占环保上市企业年度增发募资额的52.3%;其他环保上市企业增发募资额共计39亿元,平均募资额4.9亿元,同期A股企业增发平均募资额23.78亿元,大部分环保上市企业增发募资额远低于A股平均水平。
环保并购市场较为活跃。环保上市公司并购数量增加、交易额大幅上升,总体规模占比有所下降。从并购交易数量看,2020年环保上市企业并购交易数量上升至80起,同比上升12.68%,同期A股并购交易数量为10601起,占比0.6%;从并购交易金额看,环保上市企业并购交易金额上升至458.98亿元,同比增加93.25%,同期A股并购交易总金额为76730.99亿元,占比0.6%。环保上市企业作为卖方的并购交易比例下降,并购标的仍集中在环保产业。2020年涉及环保上市企业的80起并购交易中,环保上市企业作为买方、卖方的数量分别为62起、18起,占比分别为77.5%、22.5%。并购交易标的主要集中在环境与设施服务、多元化工、工业机械和建筑与工程等领域,另外部分交易标的为电子设备与仪器、房地产、复合型工业事业、金属非金属等。
三、2020年环保产业投融资产品创新
环保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建设。2020年8月,国家发改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动REITs项目试点,以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其中涉及环保产业领域的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REITs将环保产业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不动产转化为可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标准化金融产品,从企业角度,为环保产业流动性较差的优质基础设施资产搭建新的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出售”基础设施项目,回笼资金,缓解因投资回报周期长带来的财务压力,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从投资者角度,让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能够参与收益前景广阔,风险适度但前期投资规模较大的环保项目当中。同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以投资补助等形式为项目REITs发行提供增信,畅通进入退出机制,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此外,从项目经营角度,REITs的运行也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估值、收益率等提供了有效参考,逐步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入库,实现市场化定价,有效补足当前环保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短板,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最后,针对以往环保项目监管披露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公募REITs定期标准化信息披露,金融监管部门会同环境部门共同加以规范引导,倒逼环保企业提高相关项目的运营效率。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提供新供给。2020年7月,由财政部等牵头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上海挂牌成立,旨在通过政府投入撬动社会投资进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以及环保交通等环保领域,基金首期规模达到885亿元,资金来源包括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当前,环保发展资金短缺成为世界性问题。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预计,2030年前,发展中国家每年需要3.3万亿到4.5万亿美元投资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2]。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组建,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的需求。目前,首期基金投向主要围绕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和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工作,进行项目储备,以公司制形式开展投资业务。随着基金首期工作的有序推进,在总结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作为环保产业信贷融资和证券融资之外的有效补充。
四、推动环保产业投融资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加强地方政府对于环保产业的金融、财税支持。过去一年里,环保企业在环境设备生产、环境监测等方面为赢得疫情阻击战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目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在生产、流通等环节,检验检疫造成的成本增加,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环保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仍面临着一定程度的经营困难,资金来源缺乏问题。因此,建议地方政府配套中央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金融政策,制定环保产业财税支持方案,在减税降费、专项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缓解行业内民营资本、小微企业的流动性压力,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培育引导环保产业规范发展。
针对细分领域进一步细化政策指引。目前《美丽中国实施方案》《农村人居标准体系指导意见》陆续出台,聚焦方向和指标要素基本确立,但是大部分地方实施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尤其是结合本地区实际形势,分步骤确定阶段性数值、行动方案以及配套的一揽子支持政策等暂不清晰。从供给侧角度看,企业针对性调整产品、服务方向需要一定时间,采购和生产周期受到影响,相应延长。细则滞后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企业的生产秩序,留给企业转型的时间相对有限。因此,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在高度认识美丽中国2035建设目标全局意义的基础上,加快涉及强化土壤安全,提升水体质量,控制空气污染水平和提高乡村人居水平等实施方案细节制定,分解细化目标指标,及时公布具体项目的技术细节要求和产品规格等,逐步推进相关涉及环保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强化企业项目和财务管理能力。目前环保产业整体发展规模较小,环保企业以中小微类型为主,叠加环保产业的回报周期长,专业度高、前期投资规模较大以及受政策环境影响程度较高等行业特殊性,决定了环保企业资金运用需要有合理程序的审慎评估,要求项目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来看,即使在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的环保上市企业中间,也存在着阶段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本,偿还债务等情况。因此,需要加快畅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三方参与的产学研机制,运用技术手段和管理科学,以技术成果转化为抓手,提升环保项目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缩短资金回笼周期。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指导企业完善内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保持外部融资渠道多元、畅通,并且与金融机构等协调,以配套专项投资等形式为环保项目增信,合理增加良好前景项目的授信额度,缓解企业资金链紧张局面。
加快健全环保产业投融资多元化供给体系。当前小微环保企业的资金来源单一,直接融资比例不高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如何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仍有待探索。建议政府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建立完善地方标准的环保项目库和环保企业信用体系等环保发展基础设施,并基于适当评价标准,挑选适宜的项目资产发展公募REITs和应用生态环境PPP模式,在不扩大信用风险敞口的前提下,提高环保项目直接融资比例。同时,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为契机,配套成立规范化公司化运营的地方绿色发展基金,投资涉及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相关的高标准环保项目,协调多家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争取纳入国家级项目储备库,进一步获得国家级投资基金的支持,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度。
作者:黎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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