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近两个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几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与近年同期相比,呈现时间长、区域污染重的状况,而且部分空气质量已达标或基本达标区域,也出现了轻度以上污染天数增多的问题。根源在哪里?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一份实地检查信息,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3月上旬至中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的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中,生态环境部派出100个监督帮扶工作组,进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聚焦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监督帮扶。监督帮扶工作组共现场检查企业4030家,其中发现存在各种落实应急响应不真、不实的企业多达770家,占比约19%。发现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停产措施,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落实限制生产、减产等措施,“未批先建”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典型问题1055个。问题数量、性质,以及污染后果惊人。
2013年以来,在落实“大气十条”、打响蓝天保卫战过程中,通过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和环境法律法规,连普通老百姓都明白,形成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因素,除了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外,必然有可形成重污染后果的污染排放源。如果没有污染源存在,那么即使自然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也不会形成重污染的后果。因此,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必须首先消除可造成重污染后果的污染源头。
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在各地发现的各类污染问题,尤其是在减排问题上的弄虚作假问题,不仅是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背景下才有,也不是某一地区、某些重点企业单一存在的个性问题,而是一些地方存在的顽固性问题。
各级检查和媒体曝光显示,近年来发生在大气污染防治战场上的弄虚造假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环评造假。有的企业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停限产,与环评单位相互勾结,恶意编造假环评文件,建设根本就没有生产能力的生产线当摆设,以假乱真,形成应急响应不减产、不减排事实。
二是监测造假。有的社会监测机构收取好处后,故意为相关企业编造假的监测数据,导致企业实际排放情况不真不实,形成管控失效后果。
三是治理设施造假。治理单位和技术设备单位串通一气,安装根本没有治污效果或治污效果根本不达标的所谓治污设施,应付各种检查。
四是应急响应预案造假。有的企业向政府呈报的应急减排措施达标合格,但在执行应急响应时,却按照掺水造假的另一套方案执行。甚至有的企业还制造假的应急响应公示牌,上报假的停限产措施,欺骗各类检查。
五是编造不实借口造假。有的企业特别是钢铁、玻璃、焦化等行业企业,往往以接到应急通知晚、按时停产停炉会出安全事故为挡箭牌,故意拖延落实减排措施,形成事实上的造假结果。
从今年前几个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几次出现重度污染的情况来看,上述各类造假行为,无不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推波助澜、雪上加霜,促成重污染形成的“黑手”。由此可见,造假是精准防控的大敌,是产生重污染的帮凶,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绊脚石。造假问题不除,不仅重污染天气难防,还会给精准治污添乱。
为此,笔者认为,实现“十四五”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在深入、精准、科学、扎实做好各项减排工程的同时,还必须采取各种强制手段,彻底治理弄虚作假行为,还应急响应管控真实成效,从而实现重污染天气少出现、不出现的目标。
治假必须治心。治理应急响应弄虚作假问题,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首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过程中,从内心深处树立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坚定决心,向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宣战。同时,要引导企业真正树立治污光荣、造假可耻的思想理念,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意识,坚决摒弃各种形态的弄虚作假、投机取巧赚黑心钱行为,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精准治理,树立企业遵规守法良好形象。
治假必须治软。企业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之所以长期存在,主要根源在于执法有漏洞、执法不严格,对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偏软。因此,各地要从平时做起,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严打重罚,既不能得过且过,也不能因各种外来因素影响,削弱和淡化依法治理责任。特别是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形式弄虚作假行为,更要依照相关法规,从严惩处,推动和督促企业依法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到不打折扣、不掺水分,达到精准管控的效果,保护公民应得的健康权益。
治假必须治虚。调查发现,一些企业之所以长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除认识不高、守法意识不强、执法不严之外,一些地方为企业制定的应急减排措施不够切合实际,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的地方在制定企业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中,明显存在行业“一刀切”、对企业减排底数不够十分清楚和工作“虚粗”问题。因此,各地要针对各级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现象和问题,认真梳理内在原因和个性根源,在为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工作中,切实做到“一企一策”、精准务实,确保企业能实施、真实施。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中,尽量早预判、早通知、早指导、早帮扶,给企业留足充分的准备空间,以此减少企业因应急响应措手不及而产生弄虚作假行为。
作者:李春元(廊坊市大气办副主任,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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