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中国在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上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
在脱贫攻坚战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探索创新形式丰富、类型多样的生态扶贫模式与机制,既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又推动了精准扶贫和脱贫,为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生态脆弱区、深度贫困区等发展困难地区,生态扶贫在助推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实现双赢目标中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
中国积极探索实施多元化生态扶贫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在精准扶贫方略引领下,中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结合地方生态环境条件,探索发展出生态扶贫多元路径,有效实现了精准生态扶贫。
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生态特色产业,夯实持续减贫的产业支撑。中国以“+生态”的思路发展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发展国家储备林、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旅游、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竹藤、花卉种苗等产业,带动近16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4288元。其中,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110万人,实现户均增收3500元。地方生态产业发展壮大为深入推进持续脱贫提供了重要保障。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制度,构建脱贫长效激励机制。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率,带动地方特色生态产业发展,推动了生态保护能力与水平的提高。目前生态补偿已覆盖耕地、森林、草原、湿地、流域、海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并积极拓展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
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升地方绿色发展能力水平。中央每年投入1000多亿元,吸引带动社会资金,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工程,年均完成营造林1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全国脱贫攻坚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达到2.3万个,吸纳16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实施系列重大生态工程不仅提升了地方提供生态服务产品能力,也拉动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能力建设,带来了显著的脱贫效果。
设置生态公益岗位,促进地方绿色就业。公益岗位扶贫实现了“以工代赈”,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同时增加了当地的公共服务供给。2020年,新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亿元、年度资金规模达到65亿元,已有110.2万贫困群众当上护林员守护“绿水青山”,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换来“金山银山”。
实施易地生态搬迁,统筹安排生计与发展。中国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居住在生态核心区的居民实施生态搬迁,恢复迁出区原始生态环境,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目前,960多万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已摆脱了贫困。截至2019年底,各地在安置区周边累计建设扶持1.18万个配套产业园区、带动就业71.59万人,创建1.02万个扶贫车间、带动就业45.9万人,帮助920万贫困搬迁群众实现脱贫。
脱贫与生态协同效益显著
据统计,生态扶贫在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同时,累计带动超过2000万人脱贫增收,在树立贫困人口生态保护观念、激发贫困人口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贫困地区脱贫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促进贫困人口树立生态价值观。有很多贫困地区同时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广泛开展的生态扶贫实践,从源头处着力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让贫困人口“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朴素生态观转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思路,深化了绿色发展理念,逐渐实现了从“以开发为主”向“以保护为主”转变,贫困人口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在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也逐渐改善,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了产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激发贫困人口脱贫的内生动力。扶贫脱贫注重“志智双扶”,重视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生态扶贫措施避免了贫困人口的“救助依赖”和边缘贫困人口的“心理失衡”,有效激发贫困人口脱贫的内生动力。作为有条件性的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政策增加了贫困人口的收入,相应的贫困人口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方式,或实施退耕还林,或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公益性岗位和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通过劳动换取福利,获得了社会的认同,增强了幸福感、获得感。
稳步增加贫困人口的绿色收入。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扶贫政策措施,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与建设中:通过参与生态补偿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通过参与生态公益性岗位获得工资性收入,通过参与生态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通过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生态扶贫将贫困人口转变为生态工人,贫困人口的收入从多个方面显著增加,收入水平也逐步提高。
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在维护生态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生态,生态扶贫改变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使贫困地区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了产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生态补偿政策,还是生态公益性岗位,抑或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性工程建设,都促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水平,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生态补偿政策激励农牧民采取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农民退耕还林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加了水源涵养功能,牧民禁牧和草畜平衡让退化草原得以休养生息;实施生态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口履行一系列管护职责,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有效推动贫困地区建立减贫与生态保护长效协同机制。通过不断摸索,生态扶贫创新了生态产业扶贫、生态补偿扶贫、生态保护修复扶贫、生态科技扶贫、生态扶贫资金持续投入等脱贫致富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快了贫困地区生态富民、产业脱贫、农民增收脱贫摘帽进程,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显著改善和提高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完成,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战果,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共建绿色美丽家园、奔赴美好生活共富之路,持续不断地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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