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承钢150吨2号转炉一次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名称:
150吨2号转炉一次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001260001001
招标内容:
150吨2号转炉一次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0吨2号转炉一次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备字【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项目概况:河钢承钢150吨转炉2008年8月30日投产。一次除尘系统除尘方式为“洗涤塔+可调重锤文氏管”OG湿法工艺,为国内新工艺,能够满足当时国家要求小于100mg/Nm3的排放标准。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原有除尘设施不能满足新的环保要求,需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的实施目标:炼钢转炉一次除尘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30 mg/Nm3(要求预留<10 mg/Nm3接口,附技术方案),目视无拖尾。工程地点:承德市双滦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的现场。工期:除尘工艺设备自合同签订起至2021年3月份(停产检修20天)具备安装条件,施工工期为20日历天;转炉一次除尘项目其余配套设备设施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具备安装条件,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出具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机构监测报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气(汽)管路及其一次仪表控制阀门等必要设备:(1)150吨转炉一次除尘系统车间内除尘工艺设备(含膨胀节);(2)配套的除尘风机系统进行更新,包括:风机本体、高压变频电机、高压变频器,配套所需高(低)压电缆(线)及配套附属设施;(3)相关程序及画面的编写;(4)原有设备设施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基础设施改造加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具备工程实施所需的设计、采购或制造、施工等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由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1座已完工的150吨及以上转炉湿法一次除尘系统改造或新建工程且颗粒物排放浓度<30 mg/Nm3的业绩。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三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9 09:00至2021-01-2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注: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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