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成都、泸州和达州等14个地区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成都、泸州和达州等13个城市均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内容如下:
河北省
唐山市
1月10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执行《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基础上,自1月10日20时开始采取加严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与钢铁行业相关内容如下:
钢铁行业
古冶区:
国义特钢1台120m2烧结机停产
春兴特钢1台105m2烧结机停产
唐钢不锈钢1台132m2烧结机停产、1台265m2烧结机降低30%风量
丰润区∶
天柱钢铁1台108m2、1台208m2烧结机停产
新宝泰钢铁1台210m2烧结机停产
丰南区∶
经安钢铁1台120m2烧结机停产
瑞丰钢铁2台96m2烧结机、1台200m2烧结机停产
东华(凯恒)钢铁1台220m2烧结机停产、1台198m2烧结机降低30%风量
纵横钢铁1台426.6m2烧结机停产
滦州市∶
东海钢铁1台210m2烧结机停产
东海特钢1台180m2烧结机(氧化法脱硝)、2台200m2烧结机停产
金马钢铁1台180m2烧结机停产
迁安市∶
九江线材2台152m2烧结机停产
荣信钢铁2台100m2烧结机停产
松汀钢铁1台198m2烧结机停产、1台300m2烧结机降低20%风量
燕山钢铁1台132m2烧结机和1台300m2烧结机停产
鑫达钢铁2台160m2烧结机停产
遵化市∶
港陆钢铁1台200m2烧结机停产
乐亭县∶
德龙钢铁1台230m2烧结机降低20%风量;中厚板1台240m2烧结机停产。
曹妃甸区∶
文丰钢铁1台180m2烧结机停产
迁西县∶
津西钢铁1台265m2烧结机(氧化法脱硝)停产
滦南县∶
华西钢铁2台92.4m2烧结机停产各钢铁企业120吨及以下转炉日出钢炉数不高于40炉,120吨以上转炉日出钢炉数不高于30炉;禁止高炉铁水铸铁。首钢迁钢、首钢京唐、河钢新唐钢三家企业要自行制定减排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焦化行业
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自主减排;绩效评级为B、C级的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2小时以上。除检修外,一律采用干熄焦,禁止湿熄焦作业;采用干熄焦蒸汽替代管式炉和锅炉。
面源管控
露天矿山开采和矿山修复停产。
移动源管控
京唐港和曹妃甸港(包括民企码头)日出车辆减少50%;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企业日进车辆减少50%,有供暖任务的企业最大限度的减少日进出车辆。
四川省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1月12日-1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个别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目前,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等13市已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成都市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机动车限行措施
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泸州市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相关规定,泸州市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要联合加大对“冒黑烟”车辆检查,严禁脏车进城。
启动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限产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督促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监管
市环境保护局加强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德阳市
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1〕3号),我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污染过程。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重点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0%和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内江市
按照《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启动内江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黄色),自2020年12月26日0时起执行。与工业相关内容如下: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2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已编制“一厂一策”应急预案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执行);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禁止(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上路行驶;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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