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
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
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学校、社区、写字楼等快递外卖订单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
指导督促港口码头加强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设施建设,促进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加强对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推进农膜专业化回收利用。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
二、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促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塑料污染物集中处置。
按照《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黔府办发〔2018〕27号)要求,加快各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动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进行垃圾焚烧处理,推进能源化利用。
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烟气、炉渣、飞灰等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三、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整治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
2020年全面完成我省在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内剩余6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工作,实现整治点销号率达100%,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问题。
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湖日常巡查保洁,及时清理各类垃圾。
开展码头港口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落实《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推进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加大农田残留地膜监测力度,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专项整治,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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