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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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2020-08-12 14:53 来源: 蛟河市人民政府

我单位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选址选线:拟建项目厂址位于蛟河市铁东街以东东山区域。

建设内容:新建1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炉、1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工艺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关经理:1332444421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张工:1874404849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复制做好的下载表格网络连接粘贴至此处)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18744048496

邮件:请将意见和建议发至961320677@qq.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东侧金土地大酒店12楼,130000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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