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黄河宁,天下平”,黄河生态安危事关国家盛衰与民族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在2020年5月视察山西时又强调,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山西沿黄地区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
山西位于黄河中游,黄河流域山西段国土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省的62%和65%。必须以守护黄河安澜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担负起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重大责任,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
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鲜明理念。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两山论”打破了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的二元思维,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为目标,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当好黄河生态卫士。
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理念。水是生态之基。作为资源能源大省,山西省黄河流域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焦、冶、电等能源原材料生产为主的经济格局,结构性污染矛盾十分突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融入高质量转型发展之中,统筹考虑黄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监管等涉水问题,强化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
树牢“抓生态环境保护就是抓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鲜明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水是发展的命脉。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环保倒逼、引领和支撑作用,坚决向结构性污染开刀,还水于河,以水定产,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打通发展命脉,守护流域安全,积极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建好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
精准推进污染攻坚
彻底消除黄河流域劣Ⅴ类国考断面。以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统筹黄河流域山西段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增容两线同步推进,力争实现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年底全部退出劣Ⅴ类。全面加大工程治污力度。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和运行管理,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控企业超标排放,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让汾河等黄河主要支流“水质好起来”。全面提升用水效能。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建立健全保障汾河上、中、下游生态基流长效机制,分河段、分时段统筹调度流域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建立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工业用水循环化、农灌用水高效化利用,让汾河等黄河主要支流“水量丰起来”。全面推动全流域水生态修复保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系统治理,持续开展汾河干支流、入黄支流清河行动,推行沿岸缓冲林带自然修复保护,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让汾河等黄河主要支流“风光美起来”。
强力推进黄河流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山西省黄河流域人口和产业分布密集,尤其是汾河平原等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大。要以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黄河流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大产业结构优化力度。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加大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清洁取暖改造,严格落实散煤禁烧规定,大力淘汰小锅炉。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补齐“公转铁”工作短板,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黑加油站(点)动态清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降尘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100%”要求,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深入推进大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山西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固废堆存多,大宗固废产生量大,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要坚持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末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思路,大力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积极推进沿黄地区历史遗留大宗固体废物整治,着力解决煤矸石堆场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利用工业固废填充复垦造地,坚决遏制非法倾倒。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与建设,严厉打击黄河流域内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黄河流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比例。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稳妥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给子孙后代留一方净土。
积极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步伐。山西省沿黄地区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是黄河流域泥沙来源最多的地区。持续厚植生态优势,把构筑黄河中游生态安全屏障摆在突出位置,以吕梁山及汾河为重点,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积极治理水土流失,进一步推进空间管控精细化,全力加大黄河流经市县水资源保护力度,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荒山绿化等营造林工程。加快矿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以黄河流域露天矿山集中开采区、生态功能脆弱区等为重点区域,优先对破坏生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废弃露天矿山开展生态修复。
破解结构性污染难题
优化黄河流域产业开发布局。充分发挥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开发。坚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积极引导产业入园入区,促进优势产业向环境条件优良、环境空间充裕的区域聚集,严格控制在汾河、沁河等河流谷地,以及人居环境敏感的区域布局重污染项目,推动产业布局优化。
科学引导黄河流域产业绿色转型。坚持转型为纲,将总量指标等各类环境要素支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倾斜,鼓励引导黄河流域范围内煤炭、钢铁、电力、焦化传统优势产业“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鼓励企业发展“飞地经济”。 坚持“项目为王”,为区域内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转型项目全方位、全过程做好服务保障。
精准促进黄河流域产业升级调整。严格控制黄河流域城市建成区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区域,加严实行约谈问责、区域限批措施。加大黄河流域 “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按照“科学规范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倒逼产业加速提档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服务效能。坚持“三对”“六最”要求,推进环评审批流程再简化,资料再精减,将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服务,及时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服务,全方位助力企业提升精准治污水平。
打造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强化党委和政府的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用好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区域联动处置、流域联防联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细化量化黄河流域各级河长的责任,形成“大生态、大环保”治理格局。
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统一布局、规划建设覆盖全流域的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黄河流域山西段干支流水质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健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推动流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与评估,提升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的监管水平。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开展汾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督察发现问题紧盯不放,不达要求绝不松手。延续和深化“清零”环保品牌,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黄河(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持之以恒推动污染防治攻坚。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加快排污许可管控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整顿,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原标题: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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