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新要求,全面开展2020年“保蓝天、控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各检查组陆续进驻检查地开展异地交叉检查。7月13日,扬中组执法人员在对镇江高新区某装备制造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内

首页> 大气治理> VOCs> VOCs监测> 报道> 正文

臭氧污染防治重拳出击 镇江市开出新国标实施后首张VOCs治理罚单

2020-07-17 09:59 来源: 镇江市政府

近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新要求,全面开展2020年“保蓝天、控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各检查组陆续进驻检查地开展异地交叉检查。

7月13日,扬中组执法人员在对镇江高新区某装备制造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内进行,并且未配套安装、使用废气治理设施。高新区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4万元。此案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实施后,我市查处的首例VOCs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案件。

据统计,7月13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组64人次,对25家涉VOCs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并交办环境问题72个,建议立案查处2件。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本次行动采取交叉互查、问题“回头看”、市级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解决一批涉VOCs环境问题,查处一批涉VOCs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有效落实臭氧污染防治措施,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据悉,2019年5月24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国家标准。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有企业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标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