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日举行的六五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9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张在峰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逐步向好。
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攻坚之年。全省上下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主线,我省统筹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重大标志性战役。2019年,全省共完成937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定、257个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治,全省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93.5%;完成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40个锅炉窑炉提标改造任务,对5373个建筑工地扬尘进行整治;完成2904亩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安全利用耕地面积359.9万亩;完成“夏季攻势”10大类问题1256项具体任务,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2019年,我省顺利完成49项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等中央反馈突出问题的整改,完成456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益阳石煤矿山环境污染、东安饮用水超标、临武聚鑫锰业含砷废渣污染、长株潭“绿心”违规项目退出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我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各项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的6个方面共53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布局调整,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对环境违法打击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全省对环境违法行为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76份,处罚金额超2亿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生态环境事故和事件。
环境质量好转,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基本稳定
2019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省水环境质量不断好转,空气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基本稳定。
全省345个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的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5.4%;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名单;湘资沅澧四水干流,除晓云渡口外,其余断面都达到II类水质,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变化总体呈现向好态势。国家考核的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6%,同比有所提升。已建成覆盖14个市州的306个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测结果显示均无较差的V类水质。
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7%, 90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5%,无严重污染天气,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郴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4个市州城市的酸雨频率为53.3%,降水pH年均值为5.03,酸雨城市比例为71.4%,与去年持平。
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7.8,生态环境质量为“优”。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生态环境质量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差5个等级,其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大于或等于75为优,表现为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全省122个县(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有68个为“优”,没有出现“差”的情况,生态环境状况维系良好。
全省共设立了180个自然保护区,总保护面积近150.94万公顷,为自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起到了关键作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9.9%,湿地保护率达75.77%。
城市居民对环境噪声十分关注。我省14个城市共布设145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160点次,去年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达标率为88.8%,夜间平均达标率为74.1%,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全省2019年无辐射事故发生,各放射源、射线装置以及非密封性放射物质操作场所均处于监督可控范围,辐射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160座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40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6%;全省建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95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414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1座,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5%。
一批县市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中脱颖而出。桃源县、石门县、望城区、零陵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资兴市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得国务院的高度肯定。长沙县松雅湖、凤凰县沱江获评“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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