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 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湖南生态环境04月03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4月03日
天津生态环境04月03日
市场监管总局04月03日
湖南生态环境04月02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03月28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03月27日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03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黄冈市住建局03月19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04月02日
生态环境部03月21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月04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01月23日
生态环境部01月1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1月02日
生态环境部01月02日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11月06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1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9月28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