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惠城区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遵循省标);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系统,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面建成。
这些地方将开展试点工作
惠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里“四分法”的标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又称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设施设备分别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依次为蓝色、绿色、红色、灰色。
据悉,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目前已选取了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机关单位、惠州学院、惠州市第一小学、华贸天地、金裕碧水湾、湖畔新城、云山花园、惠州火车站等不同场所,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标准分类
(1)可回收物
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
(2)厨余垃圾
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餐馆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打印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大家在路上看到这四色垃圾桶,记得一定要按规定投放垃圾哦!加油!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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