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受省政府委托,作了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全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同比提高,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多。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交出了一份较好的“环境美”五年答卷。其中,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到近5年来最好,改善幅度为长三角地区最大。
国考省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环境
大气改善幅度“长三角”最大
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江苏的各项生态环境成绩。其中,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5项指标浓度均同比下降;水环境质量方面,104个国考断面优Ⅲ比例稳步提高,380个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同比上升,国考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长江干流江苏段10个断面均为Ⅱ类,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断面优Ⅲ比例同比上升。同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也有了明显提升。
同时,2015年国家下达的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碳强度下降等9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其中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呈现近5年来最好水平,改善幅度在长三角地区也最为明显。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的充分肯定。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对报告的初审意见中认为,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江苏对突出环境问题的集中攻坚。在省攻坚办牵头下,各部门分工合作,对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所列等问题均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大多数整改工作已经过半。比如长江经济带国家警示片披露的“17+1”个问题已整改销号15个,累计取缔非法码头117个、清理岸线31公里、植树造林16.2万亩。省、市、县三级电视台专栏总计播出曝光问题点位4937个,通过曝光关停违法企业349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更得益于江苏对环境监管体系的不断创新创优,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破解了之前自动监测数据无法可依的难题。提前一年实现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发证数量全国第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累计启动赔偿案件144件,赔偿金总额5.32亿元,数量全国领先。同时,帮扶中小微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实行环境守法企业信任保护原则、环保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名单等做法,深化“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累计帮助1580家企业解决1728项治理难题。
为臭氧“顽疾”治理健全法律支撑
尽管评价空气质量的6项指标有5项指标都有明显下降,但报告显示,臭氧浓度同比呈上升趋势,2019年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超标总天数较多,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都略有增强,全年仍有近1/3的天数空气质量不达标。
王天琦坦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各项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城市环境空气中臭氧“前体物”的重要来源不仅包括汽车、摩托车等道路移动源,也包括移动机械、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报告建议,将《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为《江苏省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把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纳入其中,强化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排放管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提供坚实法律支撑。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在初审意见中表示,将有序推进《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适时修订《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更好地健全生态环境法规体系。
同时,报告提出,把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作为2020年的重点任务,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城建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3万辆以上,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力争今年实现PM2.5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2%。
回应疫情期间的社会关切
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暴露的潜在环境问题也在此次审议中得到重视。针对生物安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提出,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修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完善相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制度。
不少代表在审议中也希望能够着力研究危险废物的产出、贮存、转移、处置问题,特别是要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安全处理等制度措施。不仅省里的重点医院要做好,全省的医疗机构也要将好做法推而广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要承担起相应责任,筑牢环境安全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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