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最新获悉,四川省最新发布关于2020年2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其中包含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技改项目,详情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8日-2020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重组整合和升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由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而成。
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泸州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已位于泸州市中心城区),始建于1977年,占地面积332 亩。现有70t电炉1座、40t电炉2 座、35t电炉1座,核定其普钢产能192万吨/年,属钢铁短流程生产企业。
四川省泸洲江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泸县福集工矿区,公司始建于1986年4月,原系地方国有企业,2002年10月经民营化改制,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中型钢铁长流程联合企业,核定其普钢产能60万吨/年。
根据原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2017年第39号),“益鑫钢铁”、“江阳钢铁”现有产能换算为普钢产能为252万吨/年,其中200万吨/年用于本项目产能置换。
根据上述产能置换方案,鑫阳钢铁拟在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实施重组整合和升级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炼钢生产线2条,设有100t电炉2座、100t LF精炼炉2座、六机六流连铸机设备2套;新建轧钢生产线4条,设有粗轧机组、中轧机组、精轧机组、冷床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空压站、制氧站、净循环水系统、浊循环水系统、钢渣堆场、危废暂存间、事故废水池(1×4200m3)、办公楼、倒班宿舍等公辅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后,全厂钢水产量200万吨/年,经连铸、热装热送最终生产轧材190万吨/年,全部为普通质量钢(低碳钢)。本项目使用原料为外购的废钢精料(已预处理),且生产过程中不使用萤石。
工程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①电炉一次烟气
电炉冶炼过程产生的一次烟气(也称第四孔排烟)是在电炉炉上开一个专用排烟孔,直接将炉内烟气抽入除尘系统。项目2台电炉的一次烟气分别经余热利用(电炉水平加料机废钢预热)后,烟气经同一套净化装置处理,采用重力沉降+急冷装置+布袋除尘器(二噁英净化效率≥97%、颗粒物净化效率≥99.9%)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50m)达标排放;
②电炉二次、三次烟气、精炼炉烟气、冶炼车间其它烟气
电炉二次烟气主要指电炉外溢、出渣、出钢阶段的烟气,三次烟气主要指水平加料、精炼炉以及车间内各产尘点未收集完全的废气。
两台电炉二次烟气分别经移动/固定密闭罩捕集(捕集率≥95%);电炉三次烟气经屋顶罩捕集(捕集率≥95%);两台LF精炼炉产生烟气分别经移动/固定密闭罩捕集(捕集率≥95%);项目配料、上料、连铸开浇、钢包、中包等产尘点采用捕集罩捕集(捕集效率≥95%)。两套冶炼系统(1台电炉+1台LF精炼炉+配套的配料、上料、连铸开浇、钢包、中包等)各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9%),废气净化后经2根排气筒(高50m×2)达标排放;
③加热炉烟气
备用加热炉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直接由1根排气筒(高50米)达标排放;
④钢渣处理废气
钢渣和铸余渣处理单元(破碎、球磨、筛分等)各产尘点分别设置捕集罩(捕集效率≥90%),由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经1根4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有钢渣库的扬尘以及炼钢车间的无组织烟尘。
1)炼钢车间无组织
项目炼钢车间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主要有:
①炼钢车间电炉烟气的捕集方式采用“第四孔排烟+固定/移动密闭罩+屋顶罩”收尘;精炼炉烟气采用“固定罩+移动罩”的收尘。电炉、精炼炉未捕集的烟气进入二次、三次烟气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逸散。
②在炼钢连铸车间内设置单独的废钢跨和原料跨,车间厂房进行封闭,通过采取屋顶罩抽风,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
同时,项目除尘灰采用料仓密闭储存。钢渣等干渣堆存处采用了喷淋(雾)等抑尘措施。项目除尘灰采用气力及罐车密闭输送。石灰石、铁合金、钢渣等块状物料,采用皮带廊封闭输送;汽车运输部分使用封闭车厢运输。车间内物料输送落料点均配备了集气罩和除尘设施。炼钢车间封闭并设置屋顶罩,配备除尘设施。
报告书确定以炼钢车间边界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电炉、精炼炉、连铸机结晶器、空压站等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至浊循环水系统。轧钢生产设备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至浊循环水系统;轧钢生产设备及轧材冷却产生的直接冷却水、厂区初期雨水进入浊循环水系统,经 “二级沉淀+隔油+过滤+冷却”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于轧钢工段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已建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桥河。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氧化铁皮外售综合利用;浊循环水系统产生的废油脂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和厂区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金属切废料返回炼钢工序使用;钢渣、铸余渣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炼钢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电炉、精炼炉、连铸机、风机、轧机、飞剪机、冷剪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并在轧钢车间边界外设置300m的噪声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六)公众参与
项目在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先后进行了三次网上公示、张贴公示、两次登报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七)防护距离设置
项目确定以炼钢车间边界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钢渣库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轧钢车间边界设置300m的噪声防护距离,上述范围内现分布有农户111户333人(主要包括佛荫镇中坝嘴村1、2、10社,大桥镇双桥村7、8、9社,大桥镇长安村1、8社),合江县人民政府已承诺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已承诺在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前不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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