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经在武汉、在湖北进入全面爆发阶段,在全国各省也在逐渐蔓延,确认病例和疑似病例人数不断增加。为应对来势汹汹的肺炎疫情,口罩、防护服和其他大量医疗物资被快速消耗,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如果这些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必然会引发二次感染,导致疫情继续蔓延。
本文主要讨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个人使用的口罩废弃物将会在新冠固废战“疫”(四):环卫篇中深入讨论。
一、医疗废物面面观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这些医疗废物主要包括: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病理性废物(指人体切除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切除下来的人体组织、脏器、胚胎、残肢,医学动物实验的组织、尸体,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包括所有的针头、缝合针,各类刀、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量产生的主要是感染性废物:其中,新冠病例在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按“新冠”感染性废物管理;新冠病例在清洁区产生或其他传染病例产生的,按其他感染性废物管理。
二、医废处置总体情况
1990年以前,我国医疗废弃物基本倒入生活垃圾处理,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极大威胁;90年代末期至2003年,医疗废物多采取焚烧、填埋等措施处理。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首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我国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里程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历程。
2015年我国超过九成以上的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交接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对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的医疗机构据统计也超过90%。这与我国从2003年陆续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收集有关。据统计,2015年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已超过80%,并处逐年上升的趋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既可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环境风险,又可节约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是值得提倡的一种处置方式,其中超过八成的医疗废物在医院暂时存放时间小于2天。
根据《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81.7万吨,处置量81.6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多,年产生量突破6万吨;上海、四川、山东等地区产生量次之。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还对医疗废物持证单位的实际处理量进行了公布。2018年,全国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处置量为98万吨。
截至目前,全国设立区以上城市,总计超过300个城市均建设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根据往年公布数据,从全国整体来看,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相对充足,基本可以满足各地区医疗废物处理需求。但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尚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农村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无专用车辆或缺乏足够的专用车辆到各乡村医疗单位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另一方面,乡镇缺乏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收费标准,从而导致医疗废物处置出现混乱状态。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还存在暂时贮存时间长、医废丢失或泄露情况等问题。
三、医废处置技术分析
从处置技术上来看,医疗废物处置技术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焚烧处置技术和非焚烧处置技术。
1)焚烧处置技术
焚烧处置技术是指采用高温热处理方式,使医疗废物中的有机成分发生氧化/分解反应,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该技术主要包括热解焚烧技术和回转窑焚烧技术,热解焚烧技术又分为连续热解焚烧技术和间歇热解焚烧技术。该技术适用于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和药物性医疗废物的处置。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工艺流程通常包括进料、一次燃烧、二次燃烧、余热回用、残渣收集、烟气净化、废水处理、自动控制等工艺单元。
2)非焚烧处置技术
高温蒸汽处理技术:高温蒸汽处理技术是指利用水蒸汽释放出的潜热使病原微生物发生蛋白质变性和凝固,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该技术主要包括先蒸汽处理后破碎和蒸汽处理与破碎同时进行两种工艺形式。该技术具有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简单、对环境污染小等特点。主要适用于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
先蒸汽处理后破碎的工艺流程包括进料、预排气、蒸汽供给、消毒、排气泄压、干燥、破碎等工艺单元;蒸汽处理与破碎同时进行的工艺流程包括进料、蒸汽供给、搅拌破碎及消毒、排气泄压、干燥等工艺单元。
化学消毒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是指利用化学消毒剂对传染性病菌的灭活作用,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该技术具有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简单、对环境污染小等特点。主要适用于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
化学消毒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是指利用化学消毒剂对传染性病菌的灭活作用,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该技术具有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简单、对环境污染小等特点。主要适用于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
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路线以及我国各地级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多为中、小建设规模的特点,国内医疗废物处置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是热解焚烧技术和高温蒸汽处理技术。据统计,焚烧、高温蒸汽处理以及化学消毒处理技术占比分别为48%、47%和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各环节也做了特殊要求。条例内容如下: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使用高温焚烧处置技术。当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无法满足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要求时,经环保部门批准,可采用其他应急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增加临时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四、新冠疫情来袭,医废各战区号角响起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经在武汉、在湖北进入全面爆发阶段,在全国各省也在逐渐蔓延。
疫情期间,各地每日新增大量医疗废物。部分地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不完全统计如下。
山西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5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29.8吨/天。自2020年1月20日至1月30日,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495.79吨,最大日处置负荷为36.68%,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当前处置需求。
陕西全省10个设区市各有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总处置能力149吨/天。1月20日至2月3日,陕西全省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989.43吨,其中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疫情医疗废物做到当日收集、当日转运、当日处置,共计41.06吨。
1月20日至30日,甘肃省全省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量为261.11吨,全省14个市(州)18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均正常运行。
1月24日0时至26日24时,湖南省已建成的12个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88吨/天;3日来,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198.51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204.02吨,其他方式应急处置医疗废物量为0.72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分别为31.8%、25.7%和51.05%。
江西省自2020年1月20日至27日零时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423.91吨;陕西省自2020年1月20日至25日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442.38吨;宁夏回族自治区自1月20日至27日,全区5市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全部正常运行,日处理能力27吨,累计收集医疗废物118.73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576.64kg。
根据2019年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录,湖北省共有17家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单位,每个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县基本设置了一个医疗废物处理厂,湖北全省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合计约7万吨/年,每天的处理能力大概为200吨。在疫情高发区的湖北省武汉市,目前仅有一家具备资质处理医疗废物的经营单位。武汉市汉氏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由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专门负责武汉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采用热解气化焚烧技术处理医疗废物,处理规模为1.8万吨/年,设计日处置医疗废物50吨,正常情况下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可满足武汉市所有医疗废物处理需求。根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筹建处理设施形成24吨/日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其他定点医院筹建处理设施形成10.9吨/日自处置能力,启动后备应急处置能力22吨/日,初步形成新增56.9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火神山天壹环保医废焚烧炉已完成;中节能驰援武汉千子山医废应急处置中心,15日内交付使用。
通过对各地实际情况调查统计,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可满足当前处置需求。但在疫情高发区的湖北省,我们通过床位对医疗废物产生量推算,每张床每天产生医疗废物量约为0.75kg。考虑疫情特殊情况,每张床实际产生医疗废物量可能会增加,每张床位暂按1.5kg计算。考虑现有的确诊人数,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以及新增方舱医院可提供的床位数,保守估计,在湖北省,仅武汉市一城每日医疗废物产生量可过百吨,对当地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造成很大压力。
疫情下的医疗危废处理,首要考虑的因素是有效降低医疗废物成为二次污染源的可能性,同时也需满足各地实际情况。未来,随着确诊人数的增加,医疗废物产生量还将持续上升,各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或多或少会面临紧缺的可能性。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8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因地制宜,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
1)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
2)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
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为医疗机构自行采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提供便利,豁免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目前,部分地区已根据《技术规范》被选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如:
陕西备选了10个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焚烧设施1座、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1座、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4座、工业窑炉(水泥窑)4座,总体处置能力达到1400吨/天,可以满足全省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需求。
山西省临汾市目前有两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医疗废物实际处置能力为9.5吨/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企业进行摸排调度,新确定了两家公司为备用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企业。
一般情况下,应急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优先使用有处置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一旦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实施运行异常或辖区内处置能力无法满足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需要时,在满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的卫生防疫要求的情况下,经请示政府同意后,立即启用应急备用的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同时,备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应做好应急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加强运行设施的检修和维护,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和防护知识的培训,并配置必需的医疗废物防护用品,确保医疗废物在出现超负荷或者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设施运行不正常情况下可以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通过对生态环境部和相关省份的指导意见的整理分析,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可采取以下措施:
1. 临时贮存,集中处置:湖北省所有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都需要评估医疗废物贮存能力和焚烧处置能力,在优先处理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天的医疗废物贮存量和焚烧量,统筹安排医疗废物的贮存时间、焚烧的优先顺序,既要保证满足贮存技术条件和时间限制,又要保证及时焚烧处理医疗废物,避免焚烧不及时引发二次感染。
2. 分类管理,分流处置:在应急处置期间,可以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使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优先保障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其他医疗废物可分流至其他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比如危险废物处置厂、市政垃圾焚烧厂等。
3. 备选设施,应急处置:在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基础上,可在本地利用备选设施处置。可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
4. 统筹资源,跨区域协同:生态环境部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发文中,明确了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以市为单位首先摸排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对存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的地市,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协调本省其他地市,或者协调邻省具有富余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相邻地市建立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其他省份可以接收湖北省额外的医疗废物,尤其是华中地区几个临近省份进行协同处理。
原标题:新冠固废战“疫”(三):医废各战区号角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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