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天开始,济南市排污企业可以进行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和登记工作。排污单位可以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后进行登记。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2020年,济南市共有87个行业、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单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将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1、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
2、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 500 吨。
3、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 10 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 0.5 吨的企业。
4、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 30 吨
5、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 3000 。
其中,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证件核发方面,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将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发。
申请时间:
1、现有纳入2020年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2、2020年9月30日之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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