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年末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紧急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切实做好年末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省政府领 导指示,务必对标对表,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截至 12 月 20 日,我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 71.4%,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 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1%的约束性目标仍面临较大风险。年底前的 剩余 11 天,优良天数必须达到 8 天以上。但经预测,近期我省 将遭遇多次大气污染过程,形势十分严峻。省级督查和监测监控 发现,部分地区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超标 排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亟需补齐短板、扎实攻 坚。现就进一步落实年末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压实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扬“干到最后一天,拼到最后一刻”的干劲,确保完成本市治气任务,为 全省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各设区市政府领导 要亲自带队开展大气专项督查,压实各地、各部门的责任。各地 要对问题立查立改、逐个歼灭销号,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屡错屡 犯的严肃问责。二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各地要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暂停露天拆除、施工 工地作业(民生保障项目和混凝土连续浇筑除外),产生扬尘污 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 工工地等加强遮盖。住建等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未落实重污 染天气应急措施的依法查处,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各地要每天分析工业用电 量、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工况用电监控等数据,及时发现 和核查异常上升的企业,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各地要加大环 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罚,形 成高压监管态势。
四是加强对机动车的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加强机 动车路检路查和遥感遥测,每天筛查 20%以上的车辆。公安部门 通过手机短信、公开挂网公告等方式,及时将车辆超标情况告知 车主,督促车辆维修复检。
五是加强油品质量源头控制。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检查柴油货车集中营运区域、行政 区划交界区域的油品质量。公安部门要追查黑加油站点窝点,严 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的违法行为。
六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各地开展全覆盖、全时 段的执法监督,对重点企业驻厂监管,对其他企业进行巡查,督促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增雨条 件的预测预判,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七是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精准性。各地要实行差异化管控, 将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工地)全部纳入豁免名单,免予执行限 停产措施,并动态调整豁免名单。对发现弄虚作假、超标排放、 违法违规等的企业(工地),立即取消豁免。各地要结合走航监 测、在线监控等手段,针对污染高值区和重污染企业加大执法监 管力度,确保发现问题精准、采取措施精准、依法处罚精准,坚 决不搞“一刀切”。
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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